没有海关证,只有报关员资格证书。
需要资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注册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大1寸免冠彩照4张,录用单位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
2、《报关员注册申请书》、《报关员情况登记表》、《办理报关员磁卡申请表》(以上表格在海关领取),录用单位出具的《担保证明》,录用单位出具的《劳动用工合同》(经劳动局确认)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录用单位必须有报关员名额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海关总署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制定考试大纲、应试规则,统一命题;指导、监督各地海关具体实施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阅卷,公布考试成绩;管理各海关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事宜。
第五条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具体实施考试;认定、处理考试违规行为;受理、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直属海关可以委托隶属海关受理、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及办理颁发证书等事宜。直属海关应当将受委托的隶属海关和委托的内容予以公告。
扩展资料
第六条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海关总署在考试3个月前对外公告考试事宜。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总署决定,可以进行调整。
第七条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和与报关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规章,具体范围按照海关总署当年制定并公布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确定。
第八条考试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核分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二)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三)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报关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