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开个药店,是不是执业药师证?怎么考?考什么好? 执业药师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顶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已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学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可报考执业药师。 药店的药师证怎么报名 你可以咨询当地的药监局。 我们这里是考你说的那种药师。是当地的药监局给组织的考试。 国家对于药店持有药师证的要求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6年1月1日前未配备执业药师的零售药店将被终止经营2015年作为药房改革的时间截点,是相关从业人员考下执业药师的最后一年。根据新版GSP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没有配备执业药师的零售药房将终止经营活动,即不能再进行营业。2015年将于10月举行执业药师考试,于12月出成绩,是广大药店从业人员至为关键的一年。抓住最后机会,一次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更多医考信息请关注》》中国医考网cyikao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考药师证件不简单?考出来了就可以开药店了吗? 开药店是需要执业药师证。 药师证和执业药师证不是一个。 药师考试属于药学职称考试,主要在医院药房等工作。 执业药师证属于资格考试,主要在药店用。 药师证怎么考,能够开药店注册的那种,在哪报名 还有就是药店用不用考药士,可以直接考药师。药店考的药士和药师没有时间限制,去医院工作的大专毕业后一年后可以考药士,五年后考执业药师。 我是学检验的.可以自己开药店,可以考药师证吗 凡我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 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历。 2.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科目包括哪些?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该科目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两部分内容; 药学专业知识(二):该科目包括药剂学、药物化学两部分内容;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该科目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含中药炮制)两部分内容;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该科目包括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两部分内容;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以上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可根据专业要求,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3.哪些人员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4.何谓考试周期?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例如,应试者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参加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5.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在每年的什么时间?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日期定为每年十月。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关于200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小时。 6.怎样办理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手续? 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单位证明信)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定为每年4月。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报名的具体事宜。 7.如何确定考试地点?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年全国执业药剂师资格考试题型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试卷题型均为客观题,每科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考试含四科,药学专业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包括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工学;中药学专业考试......>> 开药店都需要考什么证? 一般开药店需要的都是执业药师证,乡镇药店或有特殊要求,要看当地政策,初级药师要参加全国卫生资格考试取得职称,不过,如果不是在医院工作,可能不能报名参考。 从以下法律条款可以看出,开办药店需要的条件总结为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照(营业执照)齐全,人员(执业药师)设备到位。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章 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对经营 *** 品、 *** 、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章 药店零售 第九条 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 管理职责 第五十八条 药品零售和零售连锁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第五十九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六十条 企业应设置质量簪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建立记录。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六十二条 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 第六十三条 药品零售中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 第六十四条 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 第六十五条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营业等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十六条 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第三节 设施和设备 第......>> 药店营业员可以考药师证吗 可以的,我们百济新特药房的有些药师也是从营业员升到药师产品经理的。
执业药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的注册资格。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Pharmacist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考试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各类考生报考细则(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1、报名条件(1)2006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2、提交材料(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1、报名条件(1)2005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2、提交材料(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1、报名条件(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2、提交材料(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主办人签字);(8)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1、报名条件(1)2002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2、提交材料(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1、报名条件(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2、提交材料(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公章,主办人签字);(8)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1、报名条件(1)2006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2、提交材料(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注册管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者,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执业药师应在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以满足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