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2、公安部《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标准;
二、办理对象
广东省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省厅技防办对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单位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并统一印制和发放《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
资格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未定级四个等级。未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的,禁止从事技防系统设。
扩展资料: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的规划、建设、维护、应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技防,是指运用技防产品和技防系统等技术手段,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活动。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的技防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点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应当安装技防系统,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