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考,符合条件的申报即可。
初级工艺美术职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人员提出申请,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8年12月17日至21日期间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业审议组,对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以及其他材料进行审议,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答辩等考察申报对象的情况,并将审议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技能测试或面试答辩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影响评审结果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扩展资料:
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1份(附件3,贴在档案袋上);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4),一式2份;
3,《推荐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5),中、初级均为一式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附件6);
5,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继续教育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及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7,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8,荣誉证书、获奖项目证书等,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9,传艺带徒、经济效益指标、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收藏、设计中标等相关证明;
10,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研究成果等复印件一套(需复印出杂志、标准或著作等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
参考资料来源:景宁政府网-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艺美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艺美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