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职称证书可以加分:
中学教师、科学研究人员、实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图书/文博/档案/资料人员、播音员、经济专业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出版专业人员、农业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工艺美术人员、艺术人员、高等学校教师。
出版社专业人员、翻译人员、新闻专业人员、公证员、小学教师、船舶技术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体育教练、海关专业人员、律师等。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职业资格包括职业技能等级,是指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国家职业资格。只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
分值如下:
1、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20分)
2、初级职称、职业资格为高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级(10分)
3、职业资格中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四级(5分)
4、正在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