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项目:分为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获得相应等级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理论考试试卷由职鉴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统一抽题,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由考评员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完成考核任务。
要求:
1.严格保密试题,做到试卷统一;
2.严格考场纪律,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3.考评员要为人师表,严格自律;
4.培训教师不能担任考评小组成员;
5.理论或技能单科成绩不合格者,申请补考,经补考合格后方可发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