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报名条件(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者,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执业药师应在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以满足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