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省份的车牌简称:
北京(京)、天津(津)、上海(沪)、重庆(渝)、吉林省(吉)、辽宁省(辽);
山西省(晋)、河北省(冀)、青海省(青)、山东省(鲁)、河南省(豫)、江苏省(苏);
安徽省(皖)、浙江省(浙)、福建省(闽)、江西省(赣)、湖南省(湘)、湖北省(鄂);
广东省(粤)、海南省(琼)、甘肃省(甘)、陕西省(陕)、贵州省(黔)、云南省(滇);
四川省(川)、黑龙江省(黑);
内蒙古自治区(蒙)、维吾尔自治区(新)、西藏自治区(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车牌号编排规则:
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字符位数为2位,分别由汉字和英文字母组成。汉字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英文字母是车辆管理所的代号。
汽车类号牌号码的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位于号牌上方正中,汉字和英文字母横向排列;摩托车类号牌号码的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位于号牌左侧,汉字和英文字母纵向排列。
号牌编号字符位数为5位,由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阿拉伯数字从0到9共10个,英文字母从A到Z共26个。
车牌尺寸:
1、两、三轮摩托车前:220mm×95mm,黄底黑字黑框线,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
2、轻便摩托车后:220mm×140mm,蓝底白字白框线,轻便摩托车;
3、农用运输车:300mm×165mm,黄底黑字黑框线,四轮农用运输车、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和电瓶车等;
4、 大型汽车前:440mm×140mm,黄底黑字黑框线;总质量4.5t(含)、乘坐人数20人(含)和车长。后:440mm×220mm(含)以上的汽车、无轨电车及有轨电车;
5、小型汽车:440mm×140mm,蓝底白字白框线,除大型汽车以外的各种汽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