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提问
我在一个招聘软件上找了一个工作,但是他要我贷款培训
他说培训完之后,直接去他们公司上班,但是培训的费用要我自己贷款,他把他说他把学费单独转给我
这种属于诈骗吗?如果后续,他不让我在他公司工作,我可以告他吗?
回答
您好,这是一种诈骗行为。如果您被骗钱财直接去警局报案或拨打110报警,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警局会及时立案解决的。需要注意的是,被骗立案的条件一般是金额的数量,如果大于1000元人民币的,那是可以给你立案解决的,如果金额小于1000元,不建议报警,当然你可以自行选择,还有就是要留有证据,在哪个平台被骗的,就截下相关图片,或者记下骗子的相关信息。
您好,这是一种诈骗行为。如果您被骗钱财直接去警局报案或拨打110报警,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警局会及时立案解决的。需要注意的是,被骗立案的条件一般是金额的数量,如果大于1000元人民币的,那是可以给你立案解决的,如果金额小于1000元,不建议报警,当然你可以自行选择,还有就是要留有证据,在哪个平台被骗的,就截下相关图片,或者记下骗子的相关信息。
如果被骗之后想追回资金的话,要看数额和案件情况而定,具体来说,从实际操作的结果和情况来看,有的是追回来了的,但大部分是没有追回来的。被诈骗的钱还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案件能否侦破及抓获犯罪嫌疑人赃款赃物是否被挥霍。如果案件不能侦破或者赃款赃物被挥霍就不能要回来,否则就可以发还受害人。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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