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者Daly和Engleberg (2001:236)曾建议口语报告的速度,一般而言美国人每分钟讲145至180个英文字是较佳,讲125至145个字是可接受的(acceptable)范围,而每分钟讲不足125个字则为太慢,超过180个字则是太快。但是以这样的标准来看台湾的英语讲者的速度,绝大部份的人每分钟讲不到125个英文字,就算勉强达到,听起来也不太自然和正确。另外也有Heyen和Vaughan(2000:25)认为非以英语为母语人士(non-native speakers of English)在作商业简报时每分钟约讲90个字,也就是在20分钟的简报内大概要说1,800个字,这应该才是我们台湾学者作英文学术报告的合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