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签订方=报关单经营单位(自理报关的外贸公司),报检单位=出口单位(自理报检的生产制造商),通常可以说得通。不然就会有问题。中国海关、商检当然依据的是在中国工商注册中文(申报人)机构名称。
你说的是合同的抬头啊,如果通关单上出的经营单位和报关用的都是一样的,哪啥问题都没有,正常通关。如果不一样的话,哪就要申请撤单重新报检或者报关了。
这个很简单啊合同内容:买方资料,卖方资料货物信息,总货值,交易条件,生产国,装运地及目的地付款方式等差不多有这些内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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