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一、负责房产管理方面(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权属登记、房产交易、房屋产籍、房产抵押、房屋租赁、廉租房、房屋测绘、房屋拆迁、白蚁防治、房地产中介服务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二、负责建筑业管理方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机构行为、工程招投标行为、工程承发包行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行为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负责协调指导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户外广告、路灯管理、燃气、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以及从市环保部门划入的行政处罚权。四、负责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工作的协调与衔接。履行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查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纠正、处理城市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