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改。为什么?1、英文名字是有固定拼写的,虽然John可以昵称Johnny,也有变体为Johann、Johnathen等,但要注意,变体和昵称通常也是固定的,不是随便编出来的,你写为Johm,人家就根本不认识了。比如你自己改成Doroty,人家就从没见过这个名了。可能你接触的英语还不多,我告诉你,这和语法没关系,只是语言习惯。另外,ty、cy、sy结尾的名字不是没有,只是给人感觉不是上档次的名字,有点像小名,好比你认识个人叫“王瓜瓜”,这个名字不是没有,只是人家会觉得异样。至于最后一个Dorosye,不仅人家不知道怎么读(多乐西还是多乐赛),而且看起来还不像英文名。2、很多英文名(比较常用的)都有固定中文翻译的。比如John就是约翰(港台也译成“强”、“庄”),你不能随手译为“姜”;比如Jim就是吉姆(港台也译成“占姆”),不能自创地译为“姬牧”。你的英文名Dororthy的中译是“桃乐西”、“桃乐丝”,很好的中译名,你如果把英文改了,中译名还能是这个吗?或者你自己译一个?3、读音也是固定的。你觉得诸如Dorocy、Dorosy读起来和Dorothy很像,对老外来说,他们听到这个音,肯定以为你是叫Dorothy的,如果是在办事机构,人家可能还问你是这么拼吗?结果你说“不是Dorothy,是-cy或者-sy”,他们不会说你或笑话你,但他们会觉得你怪怪的。就好像你问个刚认识的人叫什么,人家告诉你叫“王juan”,你肯定是为是“王娟、王隽”吧,结果她跟你说是“王倦”,你心里作何感受?4、个人觉得Dorothy还是比较上档次的名字,比太滥的Mary、Catherine、Jennifer要好;也比俗气的不像正是名的Candy、Yammi、Babie要好。综上,不建议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