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的“实体”概念是一个特定的概念,英文是substance,也翻译成“本体”,按照它的提出者亚里士多德的定义:“ Substance, in the truest and primary and most definite sense of the word, is that which is neither predicable of a subject nor present in a subject。”即 “既不谓述一个主体,也不出现在主体之中”。他是从他的形式逻辑中主谓两分的角度来定义的,只做主语而不能做谓语的东西,就叫做实体。后来哲学史上对此的理解有了变化,大概来说,实体是这样一种东西,我们所看到的事物的体积,颜色,形状等性质,都需要一个东西来支撑,这个支撑的东西,就叫做实体,这是英国经验论者洛克的说法。唯心主义或者唯理论者,比如莱布尼茨认为,实体是单子,没有广延(体积),不可分,他的实体是一种精神性的东西。可以看出,在整个哲学史上,实体概念不是一个统一的概念,不同的哲学家有不同的理解,以上是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解。如果要深入理解,可以继续研究斯宾诺莎、黑格尔、康德的实体观。关于实体或本体的研究在哲学上叫做本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