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全称叫《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
“纲要”是一个简称或简写,全称为:《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或《1956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即为: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提纲挈领的要点。《纲要》是一九五六年及之后十二年内指导全国农业发展的主导方针,亦即纲领性文件。
其主要内容是:
采取各种措施,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大力提高粮食和其他农作物产量,分别规定全国各地区在12年内应达到的粮食和棉花的每亩平均年产量;发展畜牧业、林业、水产业等多种经济;坚持勤俭办社,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粮食储备。
发展山区经济;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办好国营农场。此外还制定了农村商业、信贷、交通、邮电、广播以及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