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tell you I’ve got to paint. I can’t help myself. When a man falls into the water it doesn’t matter how he swims, well or badly: he’s got to get out or else he’ll drown.
2、But a fever in my blood asked for a wilder course.
翻译: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
3、In my heart was a desire to live more dangerously. I was not unprepared for jagged rocks and treacherous shoals if I could only have change-change and the excitement of the unforeseen.
4、that civilised man practises a strange ingenuity in wasting on tedious exercises the brief span of his life.(c8)
翻译:文明社会这样消磨自己的心智,把短促的生命浪费在无聊的应酬上实在令人莫解。
5、He was null. He was probably a worthy member of society, a good husband and father, an honest broker; but there was no reason to waste one's time over him.
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 ——前言 美文摘抄 1.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I had not yet learnt how contradictory is human nature; I did not know how much pose there is in the sincere, how much baseness in the noble, or how much goodness in the reprobate. 2.“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I tell you I’ve got to paint. I can’t help myself. When a man falls into the water it doesn’t matter how he swims, well or badly: he’s got to get out or else he’ll drown.” 3. 人生来就有很多枷锁。不好好上学在长辈看来是没有出路,不娶妻生子在旁人看来也是有异,长大后不孝敬变老的父母便是不孝。就像本书的主人公 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 一样,他为了画画抛弃了原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宁愿过着一种贫苦的生活也不愿放弃画画了。 我在看这本书看到一半时,和群里的书友探讨克兰德的这个选择究竟是对还是错?讨论到最后,克兰德的选择,我们既不能说对也不能说错。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三观,选择当然会不同。 查尔斯脾气古怪,为了画画放弃了自己的家庭,让人觉得费解。从道德层面上讲,斯特里克兰德可以说是忘恩负义,心狠手辣,不解情为何物。在法国巴黎之时,他生病在床,气息奄奄,是好心的荷兰画家斯特罗伊夫把他带回家中,悉心照顾,甚至动员自己的妻子布兰奇侍奉于他,然而就是这种朝夕厮守的过程中,斯特里克兰德俘获了布兰奇的芳心,在他身体康复之后之后,她铁了心要跟着他四处漂零。书中甚至暗示,她愿意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来供养他。这种看似伟大的爱,丝毫没有让斯特里克兰德珍惜,他的可恶之处,表现在小说的表层,不仅小说里的“我”对他深恶痛绝,就连读者也难存好感。但这不是他的全部,如果小说仅仅如此妖魔化一个艺术家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不过是一个泄愤之作,对人心与人性的探索将全部是空缺与盲点。毛姆更越过“道德”的浅表层次,深入到“天才”人物不可秤量背后的“灵魂”深处,去探究人性的真正判定标准,去找寻生命意义的理由。 查理斯追寻梦想的勇气却深深地打动着我,或者说即使是他正视自己梦想的勇气已经另我佩服不已。他所憧憬的最终在塔希提岛上的生活在他眼里是崇高的,在世俗眼里却是卑微的。即便在当今,大溪地已经成为举世闻名的旅游胜地,生活条件已经极富吸引力的情况下,在岛上寄居一生也是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的。而他做到了,并且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走完了自己的余生。小说最后说他在那里完成了人生最终极的作品,而又在身后嘱咐埃塔将之付之一炬。这个设置在我个人我看来未免多余了,那副标志着查理斯最终得到他追寻多年的艺术境界的作品,让更多人觉得那就是月亮。而我觉得这样来看依然世俗化并且和查理斯的人生哲学格格不入了。即便没有这副作品的诞生,查理斯也是登月成功的人,从他放弃在伦敦的优越生活那一天起,他已经开始走上登月之旅,他放弃了在巴黎的画室和甘愿为他而死的女人时,他成功了一般,熬过在马赛的岁月前往塔希提的时候,当这个天堂般的岛屿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已经把月亮揽在怀中。最终在岛上的那一段生活,无非是给予了他艺术上的成功以及后世被人们敬仰的充分理由。 所以安静地站在镜子前面端详自己,想想看自己的梦想究竟是什么?也许是成为设计大师,也许是成为百万富翁,也许是娶校花为妻,也许是嫁入豪门,甚至仅仅是在五星级酒店的旋转餐厅吃一顿大餐。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勇气去承认这就是自己的梦想,有没有勇气去承认它对自己有多么重要,然后,有没有勇气去追寻它,即使追寻的道路和自己现在的生活南辕北辙。做了,手中便是月亮,反之,即是六便士。
《The Moon And Sixpence》(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国小说家威廉· 萨默赛特·毛姆的三大长篇力作之一,成书于1919年。在这部小说里,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叙述了整个故事。本书情节取材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主人公原本是位证券经纪人,中年时舍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小说所揭示的逃避现实的主题,与西方许多人的追求相吻合,成为20世纪的流行小说。内容简介:作品采用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主人公是一名作家,认识了思特里克兰德一家。这个家庭看上去美满幸福,但是思特里克兰德先生总是显得缺乏活力。不久之后思特里克兰德离开了家庭,去了巴黎,决心寻找自己的“艺术”。主人公找到思特里克兰德,他决心挣扎出这种生活。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后来找到了谋生的技能,过得很好。五年之后主人公在巴黎见到了思特里克兰德,他过得穷困潦倒,但是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梦想中,从未觉得后悔。在追求艺术的过程中,他的才能也渐渐得到认可。后来思特里克兰德决定抛弃文明生活,来到了接近原始的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与主人公偶然相逢。思特里克兰德娶了一名土著姑娘,并且生了三个孩子,度过了三年短暂的幸福时光。后来孩子们死了,他也得了麻风病。最后在失明的时候在墙上完成了一幅力作。土著妻子埋葬了他,并且遵照他的遗愿,把他的遗作予以销毁,尽管主人公惋惜不已。而主人公也在他的绘画中理解了他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