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ll在合同文件中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词,在合同文件中shall表示强制性承担法律或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在表达“应该”或“必须”做某事时,应用“shall”而不能用“ must”或“should”,但有时可用“will”,力度比shall弱。Should在法律文件中往往作“if”解,只表示“如果”之意。如:The board meeting shall be called and presided over by the Chairman. Should the chairman be absent, the vice-Chairman shall, in principle, call and preside over the board meeting.文中:两个shall,都表示有责任做,应该做之意。Should: If 表示如果。board meeting:董事会会议。preside over:主持。原文可译为: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长召集、主持;如董事长缺席,原则上应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shall在普通英语中可作时间助动词和情态助动词,作情态助动词时有很多种用法;而在法律英语中,shall只能作情态助动词表示“义务”、“责任”等,被译为“应当”、“应该”.should一词在法律英语和普通英语中的用法有很多重叠之处,译法上也雷同.在法律英语中,这两个词都有表示约束行为的意思,都可以被译为“应该”、“应当”;不同的是:shall表示制约性的程度更深,多用于法律条款;而should表示制约性的程度则相对较弱,通常用在合约和经贸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