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六级满分为710分。
四六级英语分值分配细则如下:
听力部分占35%,为249分;阅读部分占35%,为249分;作文部分占15%,为106分;翻译部分占5%,为36分;综合部分占10%;为70分 。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不设及格线。但全国英语四六级规定“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可以报考英语六级”。
四六级笔试成绩由三个单项分和总分构成。单项分依次为:听力、阅读、写作和翻译。
考生的四级笔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表明其语言能力已达到《大学英语教学指南》中“基础目标"所设定的教学要求;
考生的六级笔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表明其语言能力已达到《大学英语教学指南》中“提高目标”所设定的教学要求。
四六级笔试成绩总分达到220分及以上的考生将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