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商标审查准则规定: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我们换个例子来讲:比如 king book ,King的含义是国王,book的含义是书。king book的含义可以为“王书”;那么,如果有人先注册了king book,您还可以在相同类别注册king(国王)。因为单独的king与king book的含义完全不同,显著性较强。即,申请注册他人在先商标中的某部分显著性较原来完整商标强,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就可以注册。 3、若是申请注册他人在先商标中的部分商标没有含义或含义不明显,显著性不强的,使消费者容易产生误认的,就会判定为近似商标。 北京必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若还有不明白的或想了解更多知识,请去我的百度空间,看我的联系方式。我们随时解答您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