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和D/A同是托收,跟单托收有两种交单方式: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
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的缩写。一般是出货后将提单等单据送银行,进口商付了货款后银行将提单等单据交进口商清关提货.因为提单是有价单据,通俗地说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进口方)付清货款时,才能向其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故称为付款交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出口方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并明确指示银行,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后即可领取全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再付清货款。
承兑交单和上面提及的“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一样,都是在买方未付款之前,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一旦买方到期不付款,出口方便可能银货两空。因而,出口商对采用此种方式持严格控制的态度。
扩展资料:
D/P和D/A的使用:
托收方式对买方比较有利,费用低,风险小,资金负担小,甚至可以取得卖方的资金融通。
对卖方来说,即使是付款交单方式,因为货已发运,万一对方因市价低落或财务状况不佳等原因拒付,卖方将遭受来回运输费用的损失和货物转售的损失。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卖方承受的资金负担很重,而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托收是卖方给予买方一定优惠的一种付款方式。
对卖方来说,是一种促进销售的手段,但必须对其中存在的风险持慎重态度。 我国外贸企业以托收方式出口,主要采用付款交单方式,并应着重考虑三个因素:商品市场行情,进口方的资信情况即经营作风和财务状况,以及相适应的成交金额。
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商品的市场行情。因为市价低落往往是造成经营作风不好的商人拒付的主要动因。市价坚挺的情况下,较少发生拒付,且即使拒付,我方处置货物也比较方便。 我外贸企业一般不采用承兑交单方式出口。在进口业务中,尤其是对外加工装配和进料加工业务中,往往对进口料件采用承兑交单方式付款。
参考资料:托收-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