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almon we ate at the restaurant yesterday is terrific.l'd like to have it again even if it costs__B_.A.much more twice B.twice as much C.as much twice D.as twice much谬题句,先就题而答:本题句用了倍数表达法及省略。说A是B的两倍的长(宽、高等等)的一种表达法是:A is twice as long as B. 说A的价是B的两倍则为:A costs twice as much as B.在有上文的情况下,如:B costs 30 yuan ,则下句中可以省略:A costs twice as much.总之,要知道其倍数表示的结构是:twice (three times/ four times...)+ as +形容词(/副词)原级+as +比较对象。可知,BCD中只有B是正确的词序!下面评题句,供老师及有机会出题、编题者看的,也语法爱好者讨论:我一开始就感觉题句意境较长,将其定位在谬题句类,因为第二中用了it来指代我们昨天在餐馆里吃掉了的【那条鲑鱼】,这就不符合逻辑了!吃掉了的东西还能再吃一次?不能考学生的一个语言点,又给学生一个错误的题句,这是在误人子弟!其次这个省略也有点突兀,没有上下文,不知道这个鱼价是跟那一个在比较。是别的餐馆还是平时的价格的两倍还是和自己买来烧的成本比呢?看了后面的男爵的理解,好象还有一种情况:是指下一次会调价,即使是下一次这道菜价翻倍,我也想再吃一次(注意是这道菜,不是那条鱼!),那要用虚拟语气了,生活中不太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道菜,因为太好吃了,过几天,价格会翻倍!当然男爵的理解,不是将来的价和昨天的价比,而是售价和成本比!这要看成本怎么算了,这是销售的问题。餐馆的菜价的制定,不可能是按成本价来定的。员工的工资、水电气、房租等等都要算入成本的,还有利润也包括在在价格中的。所以我认为这个题句后一部分不完整,不应省略。再来看A选项, 如果没有最后的那个twice, A可选。如果用比较级,则为A costs twice more than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