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
执行董事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拓展资料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 Director),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
参考资料:《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