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剑运动有三种武器:重剑、花剑、佩剑。
1、花剑
花剑在中国台湾省称为“钝剑”,中国曾称“轻剑”,1973年改现名。
花剑总长110厘米,剑身长90厘米,重量不超过500克,剑身横断面为矩形,护手盘小。剑身为钢制,长度不超过90厘米,横截面为长方形;剑柄长度不超过20厘米;剑头直径在5.5~7毫米之间,长为1.5厘米左右。
2、重剑
重剑是击剑运动比赛项目之一。出现于19世纪中叶,起初主要用于格斗。服装击剑防护服的主要用途是起保护作用,包括短上衣、护臂和胸的胸甲、护头和脸的面罩、护手的手套、护下身的短裤或马裤以及特制的击剑鞋。针对不同剑式的有效部位、防护部位不同,防护衣的设计也有所不同。
3、佩剑
佩剑又称军刀与马刀,大部分有着弯曲的刀身与单面刀锋(因真实军队使用的军刀未必都是单刃的刀,所以后来也译佩剑)。
原是匈牙利人所使用的武器,使用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西元九世纪前后。多为骑兵所使用,为了方便在马上单手使用,造得轻巧,刀身也尽量造得较长。刀身共有直刀身、微弯刀身、大弯刀身三种。根据FIE剑种说明,现代的运动项目用的佩剑是由十九世纪末海军用剑发展而成的。
扩展资料:
花剑,英文称作Foil,直译“薄片”,取其剑身轻薄之意。 法文称作Fleuret,是fleurette(小花)一词的阳性形式,中文名“花剑”即是意译自法文。由剑柄、剑身和护手盘组成。
花剑总长110厘米,剑身长90厘米,重量不超过500克,剑身横断面为矩形,护手盘小。比赛采用电动裁判器。剑的末端装有电钮,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能刺,不能劈打。当运动员刺出的力量大于500克时,剑头的开关就接通,裁判器上会显示信号。
击中有效部位躯干(也就是运动员的金属背心)时裁判器才会显示红或绿色灯,击中无效部位,则显示白灯。每刺中一剑有效部位可得一分。如果运动员相互击中有效部位时,裁判员则判主动进攻的运动员胜一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花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击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