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在工具书中的解释 1、保险常用名词;又称契约,指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双方必须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亦称“契约”。当事人双方(或数方)关于设定、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的成立须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意思表示在先的为要约,意思表示在后的为承诺。合同的订立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有买卖、委托、承揽、租赁等合同。一般只要双方就主要条款(标的、价金、期限以及双方约定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3、又称“契约”。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各方义务和权利等关系的协议性文件。这种协议书一般使用于经济领域,所以也称“经济合同”。它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为了保证信守协定事项而制定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它是受法律保护的。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信件和电报,也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4、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法律特征:第一,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所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第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第三,合同所确立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本质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5、合同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为实现各自的目的,按照法律规定,彼此确定一定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合同种类繁多,按照其内容和作用,可以分为购销合同、基本建设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保险合同、科技协作合同、生产责任制合同等数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