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特点:受益主体的广泛性和差异性、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和综合性、物业管理服务的即时性和无形性。
狭义的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扩展资料
扩张深度—委托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类是最基本的工作,必须做好。同时,根据自己的能力和住房和就业的要求,确定第二个和第三个类别的特定服务和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操作机制和服务方法,以人为本管理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扩大其广度和深度。
特殊服务:
“物业”一词由英文“property”或“estate”翻译而来,从香港传入沿海地区和内地。它的意思是财产,资产,不动产,不动产,工业等等。物业一词自20世纪80年代传入中国,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指的是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业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