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址,教学、办公地点;2、资金;3、办学许可,各项证照;4、师资、办公人员甄选;5、教材,师资培训;6、售后服务等。
1、《律师法》没有对律师英语水平作出明确规定,英语水平目前不是我国律师执业的前提条件。2、所有官司中涉及外资企业的官司不在少数,但是如果你的外语水平不好,可以不办理涉外律师业务,目前涉外业务各律师事务所都有专门的涉外业务部,你完全可以选择非涉外业务作为你的专业方向。3、涉及外资企业的官司如果有涉外业务是需要查阅一定的英文资料的。4、实力较大的外资企业一般企业内部设有法律顾问处,另外还要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一般的企业都只是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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