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论证→设置申请→筹建→登记注册→执业。1了解兴办医疗机构的基本政策、条例规定、基本程序。《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对设置审批、机构名称、登记注册、执业、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构思申办医院的基本思路:性质、类别、规模、地点、投资额度。 了解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与医疗需求、医疗资源状况,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基本态度。 进行拟设医疗机构的可行性论证。2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需提交:设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及建筑设计平面图。申请设置单位(人)的资信证明,有的地方还规定,要提供环境保护、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获得县以上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它手续。 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有关的原则、规定。3建筑装饰、设备购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管理架构。4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经过登记注册,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5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方式、诊疗科目、床位规模等,须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