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提高乡村医生的政治地位,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在待遇上保证他们的利益,首先保证乡村医生补助的及时、足额兑现,并体现出多劳多得、优劳优得,认真落实好乡村医生的待遇,力争解决他们“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02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完善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制度,保证乡村医生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首先要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制,对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且已聘任的乡村医生准予开展村级诊疗活动。对无任何执业证书擅自增加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加大力度改革用人制度,开展免费招录全日制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工作,为村卫生室培养一批具有正规学历的乡村医生,为乡村医生队伍注入更多更好的新鲜血液,达到“择优劣汰,选贤任能”的目的。 03 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 提高对农村牧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建立培训进修制度,加快农村牧区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通过传、帮、带,加强农村牧区卫生人才培养,采取到县级医院以上临床实习、听取中级以上医师的专题讲座、开展专题问题研讨、有计划的选送乡村医生进行轮训等方式,为农村牧区尽快培养出实用型的医疗卫生人才,全面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为农牧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