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均为60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分数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医,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分数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分数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满分100,合格标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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