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不低于45%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具体待遇如下:为符合条件的村医,缴纳养老保险。逐步推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对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择优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鼓励乡村医生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择优为村医缴纳养老保险是目前大部分地方的做法,能够为全体村医缴纳养老保险的地方还是少数。以绩效为核心,人员收入由卫生院自主分配。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方案在提高基层医生收入和工资水平上被给予了更大的空间,这种方式也受到了国家卫健委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全国推广。此次河南省《意见》中提出,要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允许乡镇卫生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可提取60%以上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在,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加班值班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方面。此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中原则上不低于70%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绩效工资中单列。多劳多得的方式,可以更好地体现基层医生的服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