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前未配备执业药师的零售药店将被终止经营2015年作为药房改革的时间截点,是相关从业人员考下执业药师的最后一年。根据新版GSP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没有配备执业药师的零售药房将终止经营活动,即不能再进行营业。2015年将于10月举行执业药师考试,于12月出成绩,是广大药店从业人员至为关键的一年。抓住最后机会,一次通过执业药师考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