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份(a4规格);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特别说明:以下考区采取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月16日至2月6日。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西、宁夏、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在1月16日至2月6日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依据报名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