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直关注着这个案件的进展,看到袁某由死刑改为死缓后,心情五味杂陈。庆幸的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了这位年轻人一次重生的机会。担忧的是,袁某因表白不成预谋杀人,明显的存在性格缺陷,监狱生活能让他学会遵纪守法,是否能够治愈他的心理疾病?他刑满释放后是对这个社会心存感激,还是满腹怨恨?作者更多地去思考了,在青年男女恋爱过程中,如何摆脱偏激之人的纠缠,而不至于伤及自己?作者考虑的还不成熟,现分享给大家共同讨论。
这个案件发生在四川巴中市的一所中学。高三复课生袁某,喜欢上了同班女生小李。当他鼓起勇气向小李表白后,小李以高考后再谈此事为由,婉言拒绝了。此后袁某又多次纠缠小李均被拒绝,袁某甚至当着小要的面用美工刀将自己左手割伤。班主任得知这一情况后,也及时对袁某进行了开导。袁某表示自己已二十岁,会正确处理。袁某请假调整自己心情时,袁某的父亲也从外地赶回老家,对袁某进行疏导。当大家认为事情就样平静下来时,惨案却发生了。
想也没有想到,在袁某向小李同学表白之后的第八天,他做出更为偏激之事。深夜二点多钟,袁某使用购买来了断线钳和锯条,破坏了女生寝室阳台上的护栏,将熟睡中的小李当场杀害,随后用同一把刀自杀,经当地医院抢救生还。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袁某提起上诉。袁某称自己有精神疾病、该案为感情纠纷引起、有坦白认罪悔罪情节、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等数项理由,要求法院从轻处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袁某无精神疾病,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袁某与小李二人为同学关系,将多项上诉理由驳回,认定在审理期间,袁某有认罪悔罪表现,并愿意赔偿家属经济损失,宣判撤销原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国死刑政策是:严格控制死刑、慎重适用死刑,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适用死刑要慎重。袁某表白不成,持凶器进入女生寝室预谋作案,残忍将一名未成年人女生当场杀害,罪当处死并不冤枉。二审之所以改判死缓,主要还是袁某的家人对被害女生家人进行了赔偿,取得被害女生家人的谅解,这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也就是说,是被害女生父母给袁某留下了一条命。如果被害女生父母坚持要处死袁某,他的命是难保的。
此案发生,涉及到在校生、未成年人、年轻男女恋爱等问题,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找出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尽量避免此类惨案的发生。
1、心理健康问题不能忽视。
现在政府、社会、学校都已重视了心理健康问题,但相应的设施建设仍存在差距。例如学校没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师。此案发生之前,他们的班主任还是很负责任的,专门对袁某进行了开导,联系了双方家长,并在缺课时带领同学到网吧寻找。所有的努力,都没有阻止惨案的发生。我们不能说学校有心理咨询师就能避免惨案发生,起码是又加设了一层安全网。案发之后,同学们都反映袁某沉默寡言,不善于交往,有一次还在教室内吼叫,这种明显带有偏激性格的学生,学校是否应提前加以防范?
2、监狱能否改造好袁某?
在监狱改造,本身是一种人身自由罚。能否减刑,是看他在监狱里的劳动、表现。能否释放,是看他的刑期是否执行完毕,而无法判断他是否已改造成“好人”,即便监狱发现他仍存在心理上的问题,只要刑期一到,监狱也权再关押他,只能释放到社会上来。如果袁某能对被害女生父母“刀下留人”心存感谢,可能矫正他的心理。如果他怨恨社会呢?
3、如何摆脱“偏激狂”的纠缠?
在此案件中,被害人小李同学还是比较成熟的。在袁某第一次表白时,并没有直接拒绝,而是婉转地推说高考完之后再说。袁某纠缠后,小李和其它同学也报告给了教师。小李同学也及时给自己家长说明了情况。从这些情况来看,小李同学处理还是比较得当的。让魔鬼爱上自己,是自己的错吗?如果说小李接受了袁某的表白再分手,可能存在处理不当。小李同学婉转拒绝总不是她的错吧!
安徽一名大学男老师当街杀害大学生、慈溪前男友闹市杀害网红女教师等等,因为“偏激狂”引发的惨案太多了!如何摆脱“偏激狂”的纠缠?这个问题没有统一可行的答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名心理分析师的比喻说法大概能让大家明白一二:
如何摆脱“偏激狂”的纠缠?请有经验的朋友在评论说说,给年轻朋友支支招,以免她们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