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女,湖北宜昌人,毕业于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是教育管理、教育法学。现为川音绵阳艺术学院人文艺术系教师。先后发表《山区民族寄宿制学校发展的制度保障研究》、《对教师惩戒权的再认识》、《从义务教育实施的缺陷看〈义务教育法〉的调整》等文章,参编《教育法学》、《高等教育法规》等书稿的编写,参与教育部立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课题、“多元文化发展与西南民族教育立法”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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