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安全是我们常提的问题,但是还是有很多公司企业为了一己私利,就忘记了广大人民的安危,更是对国家的管理监督视而不见,竟然想要浑水摸鱼,随便糊弄,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真是缺乏作为企业公司的责任和担当。最近发生的湖北省燃气爆炸就是一个典型。 燃气爆炸事故在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后,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社会混乱,更是造成了很多人员伤亡,其中死亡人数就有25例。最终经过公安机关调查之后,将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某在内的八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虽说相关涉事人员已经被刑事拘捕,但是那些遇难的人们却再也回不来。 很多灾难我们承认都无法避免伤亡,但是我们却可以做到让灾难减少发生,这样就不会有任何伤亡了。但是在减少灾难发生这一块,公司企业却没有做好保障,对于此次事件,十堰市公安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所布置的天然管道,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没有落实,并且还没有严格按照燃气管道巡线检查制度进行相关检查,而且运行设备还存在严重缺陷。 也许这些危险漏洞我们并不能直接体会到到底有多大危险,但是他们的管理制度,内部思想明显已经腐败,严重缺乏对社会广大群众的责任自觉性,开始对人民不负责,不为人民服务,我们应该就可以了解到相关坏处了吧。也就表明他们已经开始敷衍,开始欺上瞒下,开始对人民的安危于不顾。 这么严重的事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人民的切实利益,党中央,国务院也对此次事件相当重视,总书记也做出相关指示,表示要全力抢救伤员,并且要做好亲属安抚以及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责。还强调,关于此类事件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此类事件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要从监督管理上多下功夫,对相关公司企业进行严格管理监督,做到定期排查督促。减少在安全管理上的形式主义,要保证公司企业切实完好进行相关工作的完善。减少公司企业间存在“说了”当“做了”,“做了”当“做完了”,“做完了”当“做好了”的表面工程。 甚至还有一些“层层转包”情况,这样中间商转赚取了很多,留给最后建造的成本却寥寥无几,而且不仅成本压得非常低,还赶工期更是没有质量可言。甚至对于这样安全性要求很高的燃气管道,最后只能找一些经验不够的焊工。 而且对于那些定期检查,也都只是装装样子,缺乏真正的责任感,也许这些方面的严格监督管理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做的。只有政府外力对企业公司进行严格要求,出台相关制度管理,定期严格排查,才可以令一些企业真正做到认真负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保障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