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金额为全国一致的。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12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缓解价格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440万名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数的22%;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资助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