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起,武汉市实行新的户籍管理政策。规定当事人只要在武汉购买有住房,可以凭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当事人在武汉正式工作证明(备案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在武汉满2年纳税或社保证明,就可以申请户籍迁入住房所在户籍派出所。
连续缴纳社保两年并不满足落户条件,是不能办理落户的,先去查询一下本人的累计积分之后在咨询一下当地公安部门。一般可以购房落户,比较简单。、购房落户条件: 1、凡户籍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2、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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