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兔18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下面我为大家分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适用范围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适用于已经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开通国税应用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纳税人。
2.如果纳税人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并且已经使用过广州国税的网上申报,可以直接使用数字证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3.如果纳税人在其它政府部门(工商局、人事局等)已经领取了数字证书,但没有使用过我局的网上申报、未开通国税应用的,不需要重复申请数字证书介质,但需要向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请开通国税应用。
4.如果纳税人还没有申领数字证书,且需要使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则应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领数字证书并开通国税应用才可使用。
5.如果纳税人不采用网上申报的,应按现行规定到办税大厅上门申报、缴税和报送纸质资料。
6.申领数字证书或申请开通国税应用的详细流程可以参阅《数字证书宣传手册》,或者登录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开通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的开通时间为1月1日-6月9日,在此期间纳税人都可以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因各种原因导致年度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不成功的,应及时在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按现行上门申报规定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法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网上不再受理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业务,仍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现行上门申报要求,携带有关申报资料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如何办理
纳税人插入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国税局门户网站(),点击首页左上角的“网上办税大厅”,进入后选择1号办税窗口、点击“证书登录”按钮,根据提示输入PIN码,登录网上办税大厅,点击界面靠右上角的“网上拓展”菜单栏,然后在“我要申报”功能菜单下选择相应的功能进行申报。
纳税人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不需再上门报送纸质的纳税申报表及上述有关资料。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内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包括两大部分:
1.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的网上申报及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的网上提交。
2.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遵循以下顺序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
1.税务师事务所完成“税务师事务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网上上传工作;
2.纳税人完成“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的相关工作,完成次序为:网上报送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
不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可直接按上述步骤2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流程
(一)上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流程:
【第一步】税务师事务所登录广州市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后下载鉴证报告电子表单模板(PDF文件格式)。
【第二步】税务师事务所填写电子表单并附加鉴证报告主体文档(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制作成鉴证报告电子文档,并由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分别对鉴证报告电子文档进行数字签名。
【第三步】税务师事务所登录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上传鉴证报告。系统会检查鉴证报告的有效性,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二)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网上申报及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网上提交的流程
【第一步】财务会计报表网上申报
进入财务报表报送功能,下载财务报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财务报表数据(支持目前企业在用的三种企业端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包括:涉税通-企业版、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易财税)、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导出的申报数据,下同)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财务报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财务报表的申报。
【第二步】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
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下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注:年度纳税申报按规定需提供鉴证报告的纳税人,须先对税务师事务所已上传的鉴证报告进行确认报送),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数据方式完成年度申报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年度申报表的申报。
【第三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网上申报
进入关联申报功能,下载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电子表单(PDF文件格式),下载后通过读盘导入数据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完成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数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上传电子表单完成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申报。
【第四步】完成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
进入 “我要缴税”功能,按提示完成税款缴纳。
拓展:企业所得税定额征收
问: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享受了优惠,但是后面几个月超过标准,如何处理?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规定:“四、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问:企业所得税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第三条规定:“(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因此,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问: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在本月注销税务登记,且截止到10月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在注销时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按照“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进行申报纳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三条规定:“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规定,“ 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符合此条件的注销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利的减半征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解析:填报表单和封面的填报解析绿蚁新焙洒2020-4-8 15:18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企业财务人员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们经过6个月的辛苦工作,汇算清缴的成果就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为帮助企业财务人员顺利地填报申报表,我们浩诚税务师事务所在深入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2018年第57号和2019年第41等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进行解析,敬请关注。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填报表单(一)填报表单的格式表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二)表单编号规则A类2017年版申报表设置了四层架构体系:主表、一级附表、二级附表以及三级附表,其编号体现了申报表级次及其勾稽关系。表单编号由字母和数字共同组成,共7位,首位为字母,后6位为数字。第1位为字母,表示申报表类型。其中,A代表查账征收方式,B代表核定征收方式。第2位为数字,表示一级表。其中0代表基础信息表,“1”代表年度纳税申报表,“2”代表季度纳税申报表。第3,4位为数字,表示二级表。按照01,02,03,……顺序排列。第5、6、7位为数字,表示三级表。按照010,011,012,……的顺序排列。(三)表单填报说明表1列示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请仔细阅读这些表单的填报信息,并根据企业的涉税业务,选择“是否填报”。选择“填报”的,在“□”内打“√”,并完成该表单内容的填报。未选择“填报”的表单,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各表单有关情况如下: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本表为必填表,填报内容包括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三部分。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本表为必填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3.《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纳税人填报,反映一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收入情况。4.《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本表仅适用于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反映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取得收入情况。5.《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纳税人填报,反映一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发生成本支出情况。6.《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本表仅适用于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反映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生支出情况。7.《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本表适用于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填报,反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收入,发生支出、费用情况。8.《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本表适用于除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纳税人填报,反映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发生的期间费用明细情况。9.《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本表反映纳税人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本表反映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11.《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本表反映纳税人会计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收规定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12.《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本表反映纳税人发生投资收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13.《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本表反映纳税人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情况。14.《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本表反映纳税人发生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职工薪酬支出,均需填报本表。1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本表反映纳税人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情况。纳税人以前年度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保险企业以前年度发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尚未扣除完毕结转至本年度扣除的,应填报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情况。16.《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本表反映纳税人发生捐赠支出的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纳税人发生以前年度捐赠支出未扣除完毕的,应填报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情况。17.《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本表反映纳税人资产折旧、摊销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资产折旧、摊销,均需填报本表。18.《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本表反映纳税人发生的资产损失的项目及金额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19.《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本表反映纳税人发生企业重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技术入股等业务所涉及的所得或损失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2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10)本表反映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所涉及的所得或损失,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21.《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本表适用于保险、证券、期货、金融、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特殊行业纳税人填报,反映发生特殊行业准备金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22.《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本表反映纳税人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需要在本年度结转弥补的金额,本年度可弥补的金额以及可继续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情况。23.《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本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所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的项目和金额情况。24.《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本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优惠政策的项目和金额情况。2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本表反映纳税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情况。纳税人以前年度有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未扣减完毕的,应填报以前年度未扣减情况。26.《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本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减免所得额优惠政策(包括农、林、牧、渔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等)项目和金额情况。2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本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政策的项目和金额情况。纳税人有以前年度结转的尚未抵扣的股权投资余额的,应填报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情况。28.《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本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其他专项优惠等)的项目和金额情况。29.《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本表反映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和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情况。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需要填报本表。3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本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的有关情况。31.《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本表反映纳税人享受购买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优惠政策的项目和金额情况。纳税人有以前年度结转的尚未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的,应填报以前年度已抵免情况。32.《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本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来源于或发生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收规定计算应缴纳和应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情况。33.《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本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来源于或发生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收规定计算调整后的所得情况。34.《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本表反映纳税人境外分支机构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和实际亏损额、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和实际亏损额情况。35.《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A108030)本表反映纳税人本年度来源于或发生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收规定可以抵免的所得税额情况。36.《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本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反映按照规定计算的总机构、分支机构本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情况,以及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情况。37.《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本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反映总机构本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以及所属分支机构本年度应分摊的所得税额情况。根据以上说明可见,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报送的申报表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另外,纳税人只要发生职工薪酬支出、捐赠支出、资产折旧摊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和特殊行业准备金支出,无论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都需要填报《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和《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与之相应的也必须填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对于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即使在亏损年度不享受税收优惠,也必须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另根据《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的规定,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的填写(一)封面的格式(二)封面的填写要点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纳税人在2018年底之前开始经营的,至2019年12月31日仍在持续经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中的“税款所属期间”应填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注册成立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仍在持续经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中的“税款所属期间”应填写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如纳税人注册成立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生产经营终止,则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应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款所属期间”应填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如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开业,经营到2019年9月10日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则“税款所属期间”应填写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10日。实务中,存在着本年度仍在开办期的企业,那么其“税款所属期间”该如何填写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的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本年度处在开办期,显然没有开始生产、经营,所以不必进行汇算清缴。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3.“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所载纳税人的全称,不能用缩写或简称。这与纳税人填开发票抬头的规定一致。《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4.“填报日期”填报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5.“纳税人公章”正式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要在封面上加盖纳税人公章,纳税人公章名称要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名称一致。不能错把纳税人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当作纳税人的公章使用,更不能把别的纳税人公章当成了自己的公章使用。6.“代理机构签章”纳税人聘请机构代理申报的,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并填写经办人姓名和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比如,某上市公司聘请甲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代理申报机构,代理申报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则封面上应加盖代理机构甲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公章,并填写经办人姓名和经办人身份证号码。(作者简介:谢德明,河南浩诚税务师事务所首席财税专家顾问、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天降惊喜二选一阅读惊喜奖励领金币领吃饭补贴去领取搜索存货损失财税怎么处理零税率如何填写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写电子税务局申报表查询农产品免税申报表填写工厂里个人奖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