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多选题)
下列关于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第十章.流动资产(二)
A. 存货准则规定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B. 计划成本法一般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
C. 在实务中为了管理需要,企业通常还采用毛利率法、零售价法、计划成本法
D. 可替代使用的存货通常使用个别计价法
E. 计划成本法下通常设置的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材料成本差异
2.(多选题)
企业对于已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存货盘亏及毁损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有()。第十章.流动资产(二)
A. 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净损失
B. 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
C.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存货净损失
D. 应由过失人赔偿的存货损失
E. 盘亏、毁损的存货的处置收入或残料的价值
3.(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会引起存货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的有()。第十章.流动资产(二)
A. 盘盈的存货
B. 已经霉烂变质的存货
C. 发出商品但尚未确认收入
D. 发出展览用商品
E. 发出用于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
4.(多选题)
下列各项关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正确的有()。第十章.流动资产(二)
A. 企业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仍属于本企业的存货
B. 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加工物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C.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委托加工物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D.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物资,一律用实际成本计量,不能用计划成本计量
E.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5.(多选题)
下列各项情况中,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的情况有()。第十章.流动资产(二)
A. 已霉烂变质的存货B. 该存货的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C. 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D. 已到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E. 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 参考答案 】
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实践中也是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为了便于理解,这里只简单介绍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纳税期的递延法、转让定价筹划法、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等几种方法。优惠政策利用优惠政策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凭借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的方法。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 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直接利用筹划法国家为了实现总体经济目标,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引导资源流向,制定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政 策进行筹划,国家是支持与鼓励的,因为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的越多,越有利于国家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利用优惠政策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地点流动筹划法从国际大环境来看,各国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其差异主要有税率差异、税基差异、征税对象差异、纳税人差异、税收征管 差异和税收优惠差异等,跨国纳税人可以巧妙地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国际间的税务筹划;从国内税收环境来看,国家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优惠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或者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者将现时不太景气的生产转移到优惠地区,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创造条件筹划法现实经济生活中,在有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的很多条件符合税收优惠规定,但却因为某一点或某几点条件不符合而不能享 受优惠待遇;在另一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可能根本就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无法享受优惠待遇。这时,纳税人就得想办法创造条件使自己符合税收优惠规定或者通过挂靠在某些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或产业、行业,使自己符合优惠条件,从而享受优惠待遇。从税制构成要素的角度探讨,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税务筹划主要利用以下几个优惠要素:利用免税利用免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 而免纳税收的税务筹划方法。免税人包括自然人免税、免税公司、免税机构等。各国一般有两类不同目的的免税:一类是属于税收照顾性质的免税,它们对纳税人来说只是一种财务利益的补偿;另一类是属于税收奖励性质的免税,它们对纳税人来说则是财务利益的取得。照顾性免税往往是在非常情况或非常条件下才取得的,而 且一般也只是弥补损失,所以税务筹划不能利用其达到节税目的,只有取得国家奖励性质的免税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利用免税的税务筹划方法能直接免除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技术简单,但适用范围狭窄,且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免税是对特定纳税人、征税对象及情况的减免,比如必须从事特定的行业,在特定的地区经营,要满足特定的条件等,而这些不是每个纳税人都能或都愿意做到的。因此,免税方法往往不能普遍运 用,适用范围狭窄;在能够运用免税方法的企业投资、经营或个人活动中,往往有一些是被认为投资收益率低或风险高的地区、行业、项目和行为,比如,投资高科技企业可以获得免税待遇,还可能得到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的投资收益,并且也可能具有高成长性,但风险也极高,非常可能因投资失误而导致投资失败,使免税变得 毫无意义。利用免税方法筹划以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和尽量延长免税期为要点。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争取免税待遇,争取 尽可能多的项目获得免税待遇。与缴纳税收相比,免征的税收就是节减的税收,免征的税收越多,节减的税收也越多;许多免税都有期限的规定,免税期越长,节减的税收越多。例如,如果国家对一般企业按普通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在A地的企业制定有从开始经营之日起3年免税的规定,对在B地的企业制定有从开始经营之日起5年免税的规定。那么,如果条件基本相同或利弊基本相抵,一个公司完全可以办到B地去经营,以获得免税待遇,并使免税期最长化,从而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节减更多的税收。利用减税利用减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我国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对循环经济产业,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农业项目的企业等给予减税待遇,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科技、产业和环保等政策所给予企业税收鼓励性质的减税。各国一般有两类不同目的减税:一类是照顾性质的减税,如国家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减税,是国家对纳税人由于各种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财务损失进行的财务补偿;另一类是奖励性质的减税,如高科技企业、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企业等的减税,是对纳税人贯彻国家政策的财务奖励,对纳税人来说则是财务利益的取得。利用减税进行税务筹划主要是合法、合理地利用国家奖励性减税政策而节减税收的方法。这种方法也具有技术简单、适用范围狭窄、具有一定风险性的特点。利用这种方法筹划就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争取减税待遇并使减税最大化和使减税期最长化。比如,A、B、C三 个国家,公司所得税的普通税率基本相同,其他条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一个企业生产的商品90%以上出口到世界各国,A国对该企业所得按普通税率征 税;B国为鼓励外向型经济发展,对此类企业减征30%的所得税,减税期为5年;C国对此类企业减征40%所得税,而且没有减税期的限制。打算长期经营此项业务的企业,可以考虑把公司或者子公司办到C国去,从而在合法的情况下,使节减的税款最大化。利用税率差异利用税率差异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是尽量利用税率的差异使节 税最大化。比如,A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是30%,B国为35%,C国为40%。那么,在其他条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的条件下,投资者到A国开办公司可 使节税最大化。税率差异在各国都普遍存在。一个国家为了鼓励某种产业、某行业,以及某种类型的企业、某类地区等的发展,就会规定形式各异、高低不同的税率,纳税人可以利用税率差异,通过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投资规模、投资方向等,实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务筹划适用范围较广,具有复杂性、相对确定性的特点。采用税率差异节税不但受不同税率差异的影响,有时还受不同计税基数差异的影响。计税基数计算的复杂性,使税率差异筹划变得复杂。比如,计算出结果,要进行比较才能得出税负大小的结论;税率差异的普遍存在性,又给了每个纳税人一定的挑选空间,因此,税率差异筹划方法是一种能普遍运用,适用范围较广的税务筹划方法;税率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及在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性,又使税率差异筹划方法具有相对确定性。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务筹划的技术要点在于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以及尽量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寻求适用税率的最低化就意味着节税的最大化;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又会使纳税人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另外,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务筹划,还应考虑外部环境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对企业的影响。比如,政局稳定的国家的税率差异就比政局动荡国家的税率更具稳定性,政策制度稳健国家的税率差异就比政策制度多变国家的税率差异更具长期性。利用分劈技术分劈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技术。出于调节收入等社会政策的考虑,许多国家的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通常都会采用累进税率,计税基数越大,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也越高。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可以使计税基数降至低税率级 次,从而降低最高边际适用税率,节减税收。比如,应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适用税率是20%,应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25%。某企业应税 所得额50万元,则要按25%的税率纳税,应纳所得税为万元(50万元×25%)。但是,如果企业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一分为二,平均分为两个企业,则应纳所得税为10万元(25万元×20% x2),节减所得税万元(万元-10万元)。采用分劈技术节税的要点在于使分劈合理化、节税最大化。利用国家的相关政策对企业的所得或财产进行分劈,技术较为复杂,因此,除了要合法,还应特别注意其合理性。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寻求通过分劈技术使节税最大化。利用税收扣除利用税收扣除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实现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实现相对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越大,计税基数就会越小,应纳税额也就越小,从而节税会越多。利用税收扣除进行税务筹划,技术较为复杂、适用范围较大、具有相对确定性。各国税法中的各种扣除、宽免、冲抵规定是 最为繁琐复杂的,同时变化也最多、最大,因而要节减更多的税收就要精通所有有关的最新税法,计算出结果并加以比较,因此说扣除技术较为复杂;税收扣除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规定,说明扣除技术具有普遍性与适用范围广泛性的特点;税收扣除在规定时期的相对稳定性,又决定了采用扣除技术进行税务筹划具有相对稳定 性。利用税收扣除进行税务筹划的要点在于使扣除项目最多化、扣除金额最大化和扣除最早化。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使更多的项目能得到扣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扣除的项目越多、金额越大,计税基数就越小,应纳税额就越小,因而节减的税收就越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扣除越早,早期纳税越少,早期的现金流量就会越大,可用于扩大流动资本和进行投资的资金会越多,将来的收益也越多,因而相对节税就越多。扣除最早化,可以达到节税的最大化。利用税收抵免利用税收抵免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税收抵免额越大,冲抵应纳税额的数额就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小,从而节减的税额就越大。利用税收抵免筹划的要点在于使抵免项目最多化、抵免金额最大化。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争取更多的抵免项目,并且使各抵免项目的抵免金额最大化。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抵免的项目越多、金额越大,冲抵的应纳税项目与金额就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小,因而节税就越多。利用退税利用退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在已缴纳税款的情况下,退税无疑是偿还了缴纳的税款,节减了税收,所退税额越大,节减的税收就越多。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的一项经济政策,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利用正是相应国家特定时期的经济政策,因此会得到国 家的支持与鼓励。但是不同的纳税人利用优惠政策的方式和层次却不相同。有的纳税人只是被动接受并有限地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而有的纳税人则积极创造条件,想尽办法充分地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有的纳税人利用优惠政策用的是合法手段,而有的纳税人则采取非合法的手段。成功的关键在于得到税务当局的承认。
电线电缆的成本核算方法:1、采购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2、材料领用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3、计提工资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5、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贷:累计折旧6、结转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分摊可按材料消耗或人工成本或实做工时或机器工时某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该产品消耗材料 / 本期材料消耗总额某产品应分摊的制造费用 = 该产品制造费用分配率 × 本期制造费用总额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7、结转完工入库产品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纳税筹划是指在遵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小合理纳税而进行设计和运筹。纳税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尽可能的减少应缴税款的一种合法经济行为。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企业设立的增值税筹划 1.企业身份选择但如果你是高科技企业,增加值比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更合算。 2.企业投资方向及地点我国现行税法对投资方向不同的企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投资者选择地点时,也应该充分利用国家对某些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企业采购活动的增值税筹划 1.选择恰当的购货时间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容易使企业自身实现逆转型税负转嫁;如果市场上出现通货膨胀,尽早购进才是上策。 2.合理选择购货对象对一般纳税人,在价格相同的前提下,应该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比一般纳税人低,就需计算后选择。 三、企业销售活动的增值税筹划 1.选择恰当的销售方式例如折扣销售、现金折扣、以旧换新、还本销售等等,利用不同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2.选择开票时间销售方式的筹划可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筹划来结合起来,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决定了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 3.巧妙处理兼营和混合销售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目的。 除了上述以外,延期开票、扎账、预付开票等非税务手段,也可以从时间上延缓纳税时间,也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 纳税筹划除了增值税筹划以外,还有所得税纳税筹划。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是通过关联方交易实现的,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分立若干个子公司,分别为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得到纳税优惠,减少税务成本。
按照成本会计的核算方法: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分类法定额法作业法按照管理会计的核算方法:全部成本法变动成本法]
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分为供应、生产、销售三大环节,其中生产环节为组织产品生产所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按产品对象形成产品生产成本,即为制造成本。产品制造成本核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产品销售成本结转的正确性,进而影响当期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制造成本的审查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查的重点。一、制造成本的会计核算制造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以及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该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设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账页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按费用项目内容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基本生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原材料—直接材料应付工资辅助生产发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原材料—直接材料应付工资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借:制造费用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月终,制造费用分配给成本核算对象时,账务处理: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无余额。二、制造成本的审查要点审查制造成本,应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归集的内容、分配的方法,获取经济业务中的原始记录、单据、记账凭证,采用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⒈审查费用发生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虚假成本,有无非生产性费用和扩大成本列支范围等挤占成本的现象;⒉跨期摊销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当期成本,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⒊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式是否正确。有无未按规定将制造费用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情况;⒋在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准确。有无任意改变方法少记或多记产成品成本及利用保留在产品成本,人为多计算或少计算产品成本,从而调节利润的情况;⒌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有无影响当期成本情况。三、制造成本审查方法由于工业企业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复杂,会计核算工作量大。因此,注册税务师在进行纳税审查时,应当借助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效用,通过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及对遵守性的测试,分析找出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审查,这样既能降低审查工作量,又能确保审查质量。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的职能不仅包括企业最高管理当局用来授权或指挥进行购货、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为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种规章制度。因此,内部控制的作用能够提高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⒈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企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凭证,以种类全、内容完整、连续编号的一些处理经济业务的凭证,作为会计处理依据。⒉完善的簿记制度。在可靠的凭证制度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账簿和报表制度,确保会计记录的严密性。⒊严格核对制度。包括凭证之间的核对,凭证和账簿之间的核对,账簿和报表之间的核对等。企业建立严格的核对制度,有利于及时改正会计记录中错误,做到证、账、表三相符。⒋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企业在遵守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从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自己的合理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以书面文字形式,作为会计处理方法的依据。⒌定期资产盘点制度。对上述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体系可靠程度进行遵守性的调查:第一、采用询问法。询问企业是否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采取问卷的形式设计调查表格,将你想要询问的项目按其重要性依次排列。对想要问的内容及企业回答,要逐项进行并做好记录,使你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企业生产环节的业务流程、控制程序、核算方法有所认识。第二、采用抽查法。验证内部控制是否一直在运行,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在多大程度上确保核算的正确性。我们可以对上述的询问内容,选择对成本影响最大的项目,抽取样本—原始单据、凭证进行查看,并对企业回答进行核对,判断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通过询问和抽查,对被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可得出这几种结论:第一、依赖程度高。被查企业具有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均能有效发挥作用。因此,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发生差错的可能性很小,可以相应对该环节减少审查的工作量,甚至于可以不查。第二、依赖程序一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良好,但存在一定缺陷或薄弱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可以对薄弱环节项目进行较为深度的审查。第三、依赖程度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明显失效,大部分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失控,各项资料和数据经常出错,从而导致无法依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开展制造成本详细审查。审查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操作:一按成本项目进行审查产品制造成本构成项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⒈直接材料成本⑴采用实际成本方法核算获取成本计算单、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材料发出汇总表、材料明细账中各直接材料的单位成本等资料。①审查成本计算单中直接材料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中相关的直接材料是否相符,分配的标准是否合理。审查时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非生产耗用材料记入产品成本。如果成本计算单直接材料金额大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的分配金额,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审查材料使用对象有无将非产品耗用材料记入产品成本。但企业会计人员如果有意识地挤占产品成本,在耗用材料进行分配时,就会将非生产耗用材料直接分配到产品成本,使得成本计算单和材料分配汇总表金额相等。核对材料分配表若不能暴露问题,可采取通过非生产性项目的审查,即采用“反查法”的方法进行审查,查明问题后,按照谁耗用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纳税调整。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贷:本年利润(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第二、混淆不同产品成本。通过材料分配率混淆不同产品的成本,相应降低本期畅销产品成本,以调节跨年度的利润。审查注意那些不能确指产品耗用的共同混合使用原材料,分配时应科学地选择分配标志、计算方法及会计记录。正确方法:在消耗定额比例法下,通常采用按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或材料定额成本的比例分配。计算处理:分配率= 材料实际总消耗量(或实际成本)÷各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之和某种产品应分配=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分配率也可以采用其他分配方法。如:产品产量或重量比例分配法。②抽取材料发出汇总表,选主要材料品种,统计直接材料的发出数量,将其与实际单位成本相乘,计算金额数,并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中该种材料成本比较,看其是否相等。审查注意下列问题:第一、企业是否采取提高成材料单位成本,多计产品成本。第二、审查领料单授批准及领料人是否签字,防止虚假领料多计成本。第三,材料单位成本计价方法是否恰当,有无变更、人为调节成本或利润。如果企业年度内改变计价方法,应按原计价方法计算发出材料结转成本,其差额调整材料成本或当期利润。审查方法参见“材料成本的审查要点”。⑵采用定额成本法抽查某种产品的生产通知单若产量统计记录及其直接材料单位消耗定额,根据材料明细账中各该项直接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直接材料总消耗量和总成本,与有关成本计算单中耗用直接材料成本核对,看其是否相等。并注意两个问题:第一、生产通知单是否经过授权批准,防止虚假业务产量增加材料耗用;第二、单位消耗定额和材料成本计价是否恰当,有无变更、人为改变方法而影响成本。⑶采用标准成本法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记录,直接材料单位标准用量,直接材料标准单价及发出材料汇总表。根据产量、标准用量及标准单价计算出标准成本,与成本计算单价中的直接材料成本核对是否相符,有无利用直接材料成本差异计算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前后期是否一致。除此之外,还应审查废料及多料的返库是否及时,是否办理“假退库”手续。通过查看“生产成本”账红字冲减成本金额,判断其正确性。⒉直接人工成本⑴对于采用计时工资制的,抽取实际工时统计记录、人员工资分类表及人工费用分配汇总等,运用核对法开展审查。①从成本计算单中选择核对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相应的实际工资费用是否相符,查明有无将非生产人员工资计入成本。②选取某月资料核对实际工时记录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相应的实际工时是否相符,查明有无虚报工时、多列工资扩大成本,减少利润。③抽取并核对生产部门若干期间的工时台账与实际工时统计是否相符,追溯原始工时记录,确保工资核算真实性。④当没有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时,根据人员工资分类表,计算复核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的直接人工工资费用是否合理正确,有无出现与生产量偏离太大的数据,如有,应进一步查明原因。⑵对采用计件工资制的,抽取产量统计报告、个人(小组)产量记录和经批准的单位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制度,运用核对法开展审查。①核对按统计产量和单位工资标准计算的人工费用与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是否相符。②抽取若干直接人工(小组)产量记录,审查是否被汇总计入产量统计报表中。⑶对于采用标准成本法,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报表、工时统计报表和经批准的工时、标准工时工资率、直接人工的工资汇总表等资料,运用核对法进行审查。①根据产量和单位标准工时计算标准工时总量,再乘以标准工时工资率,以审查其是否与成本计算单中的直接人工成本相符。②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的年度内有无重大变更。⒊制造费用成本抽取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按项目分列的制造费用明细账、与制造费用分配标准有关的统计资料及其相关原始记录。⑴审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发生额归集的制造费用内容是否正常,开支的标准、发生的费用是否是应归属于本期的生产费,不符合规定的应剔除计税处理。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中,固定资产折旧为其中的主要内容,其审查方法在第五节中讲解。⑵在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中选择一个产品,核对其分摊的制造费用与相应的成本计算单的制造费用是否相符。⑶制造费用的分配、计算选择的标准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分配的方法有无变更,防止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多分配应税产品成本,相应少分配免税产品成本。审查发现此类问题应重新正确计算,作出会计调整。二审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辅助生产成本核算内容是为企业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在建工程及辅助生产车间提供产品和劳务的车间所发生的费用。从服务的对象上看,部门多、非生产性占有一定的比例,正确分配辅助生产成本关系到正确计算产品成本。抽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生产统计表等原始记录资料,从分配标准、费用分配方法、费用分配金额三个环节查证辅助生产成本分配是否真实、正确。⒈审查各车间的费用分配标准。审查有无将为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福利部门提供的水、汽、机械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费用计入辅助生产;审查是否按实际受益对象进行分配,分配率是否正确,采用复算方法重新计算,对少分配或非生产性费用挤入生产成本的情况,调增计税利润。⒉审查分配方法。辅助生产分配方法较为复杂,审查进注意有无年度内任意改变分配方法,使各部门分配金额发生不正常波动的情况。如果存在这样情况,应按原方法进行计算,其差额调增(调减)计税利润。⒊审查费用分配金额。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与辅助生产车间统计表对照,当费用分配表中的分配金额大于生产统计表中的费用额时,应进一步查明辅助生产费用归集有无虚假,抑或统计有差错。如证实生产统计表正确的情况下,即为多转生产成本的费用,应调增利润。三审查费用确认的原则会计制度规定,确认费用应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收到或支付,均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或费处理。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才能真正按会计期间来正确反映各期的盈亏情况。主要审查发生的费用是否归属于本期产品负担,影响当期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跨期费用,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审查该科目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由本期产品成本来负担。应从费用真实性、合法性、计入成本时间和方法加以审查,审查时应注意两点:⑴待摊费用应严格划清资本性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⑵审查预提费用计入当期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符合成本的列支范围、标准,计提金额是否正确,支付对象是否合理。⒈“待摊费用”科目的审查待摊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已经支付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期按照费用支付或发生的受益期限平均摊入生产成本,且摊销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为了正确贯彻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都相应地设置了“待摊费用”会计科目,便于企业准确核算应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和费用摊销的具体结果。⑴“待摊费用”科目会计核算方法该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已经发生或已经支付的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的固定资金资产租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以及预付报刊订阅费用等(若数额小,也可一次性列入支付期相关费用)。“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已经发生或支付的费用,贷方反映已经摊入相应期间生产成本、费用的金额,该科目的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一定期间内尚未摊销完毕的各项费用。为了便于准确划分各项费用受益期限和摊销期限,“待摊费用”除设置总账外,还应按各项费用的发生时间和种类设置“待摊费用”明细分类账。账务处理:发生时:借:待摊费用—XXX 贷:银行存款(现金、现金、低值易耗品....)摊销时。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贷:待摊费用—XXX ⑵“待摊费用”的审查重点及审查的思路在日常税收审查工作中,由于“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分期摊入生产经营成本的实际摊销金额,因此其金额摊销的正确与否,关键是确认受益期或使用期限与摊销期限是否一致,因而产生纳税审查的重点;但切不可忽视对该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因为,通过该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能够便于审查人员及时、准确的掌握和了解需摊销费用的形成或来源是否真实以及费用的性质。因此在日常的税收审查中,对“待摊费用”科目的审查,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都应作为审查的重点,不能有所侧重,更不能有主次之分。⑶审查“待摊费用”账户借方发生额企业发生待摊费用时,在正常情况下,“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与“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账户贷方发生额对应。如果与“在建工程”、“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贷方发生对应关系,则属于异常现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①区别生产性费用和非生产性费用的界限重点审查企业“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中是否有人为混淆成本界限的行为,是否存在将固定资产的购建支出项目列入待摊费用,从而分期摊入生产经营成本。常采取的手段的:a.企业人为地将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项目金额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列入“待摊费用”账户进行摊销;b.企业将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金额的部分项目有意识地列入“待摊费用”账户实现摊销。如有规律地将基建人员的工资列入“待摊费用”、基建项目领用的材料、基建项目的借款利息等等。②严格划清资本性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a.审查企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资本性支出有无假借固定资产大修理的名义,将从事固定的购建支出费用列入“待摊费用”科目的借方,实现摊销。b.审查企业是否有将应列入“递延资产”核算的开办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不能单独归属于一个会计期间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支出列入“待摊费用”核算的行为;c.审查企业有无将应记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无形资产受让及开发性支出费用一次性直接记入“待摊费用”科目。通过对“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从中发现企业是否有人为调节期间生产经营成本的现象。对企业将“待摊费用”科目作为“蓄水池”人为地调节生产经营利润的审查重点应放在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和实行利润承包企业,审查企业是否有采用调节手段达到承包目标的实现和多计提效益工资的目的。对“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实施纳税审查,应遵循“追本求源、刨根问底”的原理.
一、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1、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归集2、生产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与归集(材料费用的分配和归集、人工费用的分配和归集、辅助生产费用的汇集、动力费用的分配和归集、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的汇集)3、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按年初数固定计算在产品成本法、按所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约当产量比例法4、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直接分配法、一次交互分配法、计划成本法、代数分配法)二、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1、品种法:以产成品品种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或不需要划分生产步骤的企业,如发电、自来水、食品、塑料制品等;2、分批法:此时,生产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以及费用的汇集程序和方法与上述相同,各批产品的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3、分步法(逐步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