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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 高级武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 其次为左、右、前、后将军,还有各种名目的杂号将军,如轻车将军、材官将军等; 将军的府属有长史、司马、从事中郎等。 将军所领的军队分为若干部置校尉;部下分曲,置军候;曲下分屯,置屯长。参考文献:王力等著《中国古代文化史讲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3.
1、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2、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3、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4、太尉。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5、越骑校尉。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6、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7、史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8、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9、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10、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11、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衎。12、行军总管。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13、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14、知府。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15、知州。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16、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17、通判。府之副职。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18、兵马指挥。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19、推官。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20、都事。掌出纳文移。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局长。21、给事中。皇帝禁中寄禄官。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22、经历。部委所属机构主官。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 23、行人。供差遣出使。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24、典宝。协司宝掌玉玺。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的副处级干部。25、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26、主薄。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27、检校。代理官职。秘书级。28、教授。府掌训导考核学生。相当于省教育厅长。29、教谕。县掌教学。县教育局长。30、训导。掌协助同级学官教育所属生员。相当于教育厅局副职。31、税课大使。掌县税务事务。相当于税务局长。32、吏目。州之属官,掌刑狱及官属事务。市政府副处级干部。33、总镇。镇守地方的高级武官。相当于大军区司令员。34、参将。镇守地方的统兵官,分守各路。大军区所属各军军长。35、游击。位参将之下,掌率兵防御。负责防御工作的师级军官 36、都司。位游击之下,掌防汛军政。负责防汛工作的团职干部。37、州同。州之佐官。相当于副市长。38、巡检。掌地方治安之官。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工作。39、侍郎。宿卫侍从皇帝的官员。中央警卫局官员(有朋友提出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40、典籍官。典籍官。掌官府书录图籍事务。图书馆馆长。
一、中央机构 元朝的中央一级机构,主要由中书省(总政务)、枢密院(秉兵柄)和御史台(司黜陟)组成。中书省下分左三部(吏部、户部和礼部);右三部(兵部、刑部和工部)。 中书省始立于窝阔台三年(1231年),中统元年(1260年)三月,忽必烈在开平即位,第二年四月复立中书省;七月,又立燕京行中书省。大约在中统三年前后,燕京行中书省合并于中书省。 据元朝的定制:中书省最高长官为中书令,由皇太子担任;又设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平章政事四员;右、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蒙古之俗尚右,故以右丞相、右丞居上。自中书令至参政知事均为宰执。中书省领左、右三部,各设尚书三员、侍郎二员。 至元三年(1266年)设制国用使司,总理全国财政,以后一度成为与省、台、院并立的最重要的国务机构之一。七年,罢制国用使司,立尚书省,统六部,并改天下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中书省建置虽仍被保留,但实际上由尚书省总领国政。 至元九年(1272年),撤掉尚书省,归并于中书省内。此外,又相继设置了下列机构: 翰林兼国史院,掌制诰文字,纂修国史。 大劝农司,掌农桑、水利。 集贤院,掌提调学制和道教事务。 太史院,掌天文历数。 将作院,掌工艺。 通政院,掌驿传。 宣政院,主持全国释教及吐蕃地区军、民之政。 大宗正府,主持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的刑名等公事,时而兼管汉人刑狱,是治天下刑政的札鲁忽赤(断事官)官署。 崇福司,管理也里可温(元朝人对基督教徒和教士的通称)的宗教事务。 回回司天监,掌回回历法。 蒙古翰林院及其所属蒙古国子监,掌蒙古文字。 经正监,管理皇室和贵族的营盘纳钵、标拨投下草地并治理有关词讼。 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掌为中宫从事织染、杂造等。 中尚监,掌成吉思汗大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务及内府供亿。 会秋寺,掌武宗五斡尔朵(行宫)户、钱粮、营缮诸寺,等等。 二、地方机构 元朝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在忽必烈即位之初,为十路宣抚司,同时以都省官"行某处省事"系衔,派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的权力。行省逐渐由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定型为常设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除"腹里"(河北、山东、山西)直隶于中书省和吐蕃由宣政院辖理以外,所置有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云南、甘肃、江浙、江西、湖广等行省。在距离省治较偏远的地区,分道设宣慰司,处理当地军民事务。负责民政的官员属中书省管辖,负责军务的官员属枢密院管辖。边陲民族地区的宣抚、安抚、招讨等司,多参用当地土官任职。 行省之职守,"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元史》卷91《百官志》七)。每省置丞相一员(例不常设)、平章二员,品秩比中书省低一等;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品秩与都省官相同。各省的政务需要通过中书省进行协调统一或向皇帝报告。行省与都省之间具有某种程度的从属关系。 中书省和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依次为路、府、州、县。路设总管府,有达鲁花赤、总管,是为长官;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是为正官;还有总领六曹、职掌案牍的首领官(经历、知事、照磨)。府设有达鲁花赤、知府或府尹,同知、判官、推官,知事等官职。有的府隶属于诸路,有的直隶于行省;有的统领州县,有的则不统州县。州有达鲁花赤、州尹或知州,以及同知、判官等官。有些州直隶于路或行省,有的州不统县。县有达鲁花赤、县尹等官。有些县直隶于路或府。边远地区还有"军"的建制,品秩及设官置吏皆如下州。路治所在的都市,设一个或几个录事司(大都、上都设警巡院),管理市镇居民。司内置达鲁花赤、录事、录判等官员。 各级行政官员的任命权都掌握在中央,投下的州县,其达鲁花赤一职,由领有该地的诸王、贵戚或勋臣任命。 御史台在地方上也有相应的分设机构,即监临东南诸省的江南道行御史台(简称南台)和陕、甘、滇、蜀地区的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简称西台)。南台和西台品秩与中央御史台(内台)相同。内台、南台和西台以下各设若干道肃政廉访司。 为了征伐或镇抚的需要,枢密院有时也在有关地区设置行枢密院(简称行院)。 三、基层行政设施 元代社会的基层行政设施,是通过社制和坊里制的推行而确立起来的。社制又称村疃制度,是元朝在农村的蒙、汉地主统治机构的基层组织。元朝,在县一级下面设立两套行政组织(与驻防军相结合):城关的坊里制;农村的村社制。坊里制于城内分若干片,名曰隅(如东西隅、西南隅、东北隅、西北隅)。隅下设坊,置坊官、坊司。坊下设里或社,置里正、社长;有的设巷而不设里,置巷长。村社制则于县下设乡,置乡长;有的设里正而不设乡长。乡之下设都,置主首。主道名额是:上等都四名,中等都三名,下等都二名,均视户数多寡而定。都之下设村社。社的户数,率以五十家为准,除驻防蒙古军、探马赤军外,蒙古军由各自千户的士兵编成。探马赤军从各千户、百户和部落中拣选士兵,组成精锐部队,在野战和攻打城堡时充当先锋,战事结束后驻扎镇戍于被征服地区。户数超过五十家者,待增至一百家,添设一社长。不满五十家,则与附近村落相并为一社。地远人稀处,难以相并的虽不满五十家,准自立一社。亦允许三村、五村合并为一社,其社长由适中之村,择一人担任。社长的职责在于劝督本社农民"务勤农业,不致堕废"。严禁社长率领社众"非理动作聚集",社长应监督农民聚众集会,有不服从社长劝告者,"从本处官司就便究治"。坊里制和村社制在实行的过程中逐渐合二为一。 元朝官职 诸路万户府: 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 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正四品,金牌。 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四品,金牌。其官皆世袭, 有功则升之。每府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正五品,中万户府从五品,俱金牌;下万户府正六品,银牌。 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四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 中千户所,管军五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 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六品,银牌。 弹压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二所正九从九品内铨注。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蒙古一员,汉人一员,俱从六品,银牌。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从七品,银牌。 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每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蒙古提举学校官,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广、江西三省有之,余省不置。 官医提举司,秩从六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医户差役词讼。至元二十五年置。河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立一司,余省并无。 两淮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国初,两淮内附,以提举马里范章专掌盐课之事。至元十四年,始置司于扬州。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三十年,悉罢所辖盐司,以其属置场官。大德四年,复置批验所于真州、采石等处。 盐场二十九所,每场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办盐各有差。 吕四场,余东场,余中场,余西场,西亭场,金沙场,石塂场,掘港场,丰利场,马塘场,拼茶场,角斜场,富安场,安丰场,梁垛场,东台场,河垛场,丁溪场,小海场,草堰场,白驹场,刘庄场,五佑场,新兴场,庙湾场,莞渎场,板浦场,临洪场,徐渎浦场。 批验所,每所提领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掌批验盐引。 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同知二员,运判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至元十四年,置司杭州。大德三年,定其产盐之地,立场有差,仍于杭州、嘉兴、绍兴、温、台等处,设检校四所,专验盐袋,毋过常度。 盐场三十四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仁和场,许村场,西路场,下沙场,青村场,表部场,浦东场,横浦场,芦沥场,海沙场,鲍郎场,西兴场,钱清场,三江场,曹娥场,石堰场,鸣鹤场,清泉场,长山场,穿山场,岱山场,玉泉场,芦花场,大嵩场,昌国场,永嘉场,双穗场,天富南监,长林场,黄岩场,杜渎场,天富北监,长亭场,龙头场。 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同知二员,运判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至元十四年,始置市舶司,领煎盐征课之事。二十四年,改立盐运司。二十九年罢,立提举司。大德四年,复为运司。九年复罢,并入元帅府兼掌之。十年,复立都提举司。至大四年,复升运司,径隶行省。凡置盐场七所: 盐场七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海口场,牛田场,上里场,惠安场,浔美场,浯洲场,氵丙洲场。 广东盐课提举司。至元十三年,始从广州煎办盐课。十六年,隶江西盐铁茶都转运司。二十二年,并入宣慰司。二十三年,置市舶提举司。大德四年,改广东盐课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其属附见: 盐场十三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靖康场,归德场,东莞场,黄田场,香山场,矬峒场,双恩场,咸水场,淡水场,石桥场,隆井场,招收场,小江场。 四川茶盐转运司。成都盐井九十五处,散在诸郡山中。至元二年,置兴元四川转运司,专掌煎熬办课之事。八年罢之。十六年,复立转运司。十八年,并入四道宣慰司。十九年,复立陕西四川转运司,通辖诸课程事。二十二年,置四川茶盐运司,秩从三品,使一员,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盐场一十二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简盐场,隆盐场,绵盐场,潼川场,遂实场,顺庆场,保宁场,嘉定场,长宁场,绍庆场,云安场,大宁场。 广海盐课提举司,至元三十一年置,专职盐课,秩正四品。都提举二员,从四品;同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市舶提举司。至元二十三年,立盐课市舶提举司,隶广东宣慰司。三十年,立海南博易提举司。至大四年罢之,禁下番船只。延佑元年,弛其禁,改立泉州、广东、庆元三市舶提举司。每司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知事一员。 海道运粮万户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岁海道运粮供给大都。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并正三品;副万户四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镇抚二员,正五品。其属附见: 海运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一员,千户二员,并正五品;副千户三员,从五品。若温台,若庆元绍兴,若杭州嘉兴,若昆山崇明、常熟江阴等处,凡五所,而平江又有海运香莎糯米千户所。 诸路总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员,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员,专治刑狱,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司吏无定制,随事繁简以为多寡之额;译史、通事各一人。其属附见: 儒学教授一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员,及学正一员、学录一员。其散府、上中州,亦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 蒙古教授一员,正九品。 医学教授一员。 阴阳教授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丞一员。 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织染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 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府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惠民药局,提领一员。 税务,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中统二年,诏验民户,定为员数。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员;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至元二十年,置达鲁花赤一员,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盗之事,典史一员。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倚郭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独杭州置四司,后省为左、右两司。 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知府或府尹一员,领劝农奥鲁与路同;同知一员,判官一员,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所在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等差。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户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于是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鲁花赤、州尹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参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诸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户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二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县之制。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后又别置尉,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秩九品,巡检一员。 诸军,唯边远之地有之,各统属县,其秩如下州,其设官置吏亦如之。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溪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 各处脱脱禾孙,掌辨使臣奸伪。正一员,从五品;副一员,正七品。 勋一十阶: 上柱国正一品轻车都尉从三品 柱国从一品上骑都尉正四品 上护军正二品骑都尉从四品 护军从二品骁骑尉正五品 上轻车都尉正三品飞骑尉从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郡侯从三品 郡王从一品郡伯正四品 国公正二品郡伯从四品 郡公从二品县子正五品 郡侯正三品县男从五品 右勋爵,若上柱国、郡王、国公,时有除拜者,余则止于封赠用之。 文散官四十二: 开府仪同三司中宪大夫 仪同三司中顺大夫以上正四品 特进朝请大夫 崇进朝散大夫 金紫光禄大夫朝列大夫以上从四品 银青荣禄大夫以上俱正一品奉政大夫 光禄大夫奉议大夫以上正五品 荣禄大夫以上从一品奉直大夫 资德大夫奉训大夫以上从五品 资政大夫承德郎 资善大夫以上正二品承直郎以上正六品 正奉大夫儒林郎 通奉大夫承务郎以上从六品 中奉大夫以上从二品文林郎 正议大夫承事郎以上正七品 通议大夫征事郎 嘉议大夫以上正三品从事郎以上从七品 太中大夫登仕郎 中大夫将仕郎以上正八品 亚中大夫以上从三品,旧为少中,延佑改亚中。登仕佐郎 中议大夫将仕佐郎以上从八品 右文散官四十二阶,由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六品至九品为敕授。敕授则中书署牒,宣授则以制命之。一品至五品者服紫,六品至七品者服绯,八品至九品者服绿,武官以下皆如之。其官常对品,惟九品无散官,则但举其职而已, 武散官三十四阶: 龙虎卫上将军宣武将军以上从四品 金吾卫上将军武节将军 骠骑卫上将军以上正二品武德将军以上正五品 奉国上将军武义将军 辅国上将军武略将军以上从五品 镇国上将军以上从二品承信校尉 昭武大将军昭信校尉以上正六品 昭勇大将军忠武校尉 昭毅大将军以上正三品忠显校尉以上从六品 安远大将军忠勇校尉 定远大将军忠翊校尉以上正七品 怀远大将军以上从三品修武校尉 广威将军敦武校尉以上从七品 宣威将军保义校尉 明威将军以上正四品进义校尉以上正八品 信武将军保义副尉 显武将军进义副尉以上从八品 右武散官三十四阶,自龙虎卫上将军至进义副尉,由正二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内侍散官一十四: 中散大夫正二品通御郎从五品 中引大夫从二品侍直郎正六品 中御大夫正三品内直郎从六品 侍中大夫从三品司谒郎正七品 中卫大夫正四品司阍郎从七品 中涓大夫从四品司奉郎正八品 通侍郎正五品司引郎从八品 右内侍品秩一十四阶,自中散至司引,由正二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司天散官一十四: 钦象大夫从三品候仪郎从六品 明时大夫司正郎正七品 颁朔大夫以上正四品平秩郎从七品 保章大夫从四品正纪郎 司玄大夫正五品挈壶郎以上正八品 授时郎从五品司历郎 灵台郎正六品司辰郎以上从八品 右司天品秩一十四阶,自钦象至司辰,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太医散官一十五: 保宜大夫成和郎从六品 保康大夫以上从三品成全郎正七品 保安大夫医正郎从七品 保和大夫以上正四品医效郎 保顺大夫从四品医候郎以上正八品 保冲大夫正五品医痊郎 保全郎从五品医愈郎以上从八品 成安郎正六品 右太医品秩一十五阶,自保宜至医愈,亦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教坊司散官十五: 云韶大夫司乐郎从六品 仙韶大夫以上从三品协乐郎正七品 长宁大夫和乐郎从七品 德和大夫以上正四品司音郎 协律大夫从四品司律郎以上正八品 嘉成大夫正五品和声郎 纯和郎从五品和节郎以上从八品 调音郎正六品 右教坊品秩一十五阶,自云韶至和节,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三国时武将官职 大将军 战国置,汉因之,金印紫绶,地位因人而异,与三公相上下。汉武帝时起领录尚书事, 外主征战,内秉国政,权势过于丞相。东汉多以贵戚任之,位在三公之上。 司马 《周记·夏官》记大司马之属有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春秋晋作三军,每军别置 司马。汉宫门及将军、校尉属官有司马。边郡则设千人司马,专掌军事。曹魏公府 及大将军府设司马,秩千石,主军事。 别部司马 汉制,大将军属官有军司马,秩比千石。其中别领营属者称为别部司 马,共所率兵士数目各随时宜,不固定。 从事中郎 汉魏时,三公及将军府均设从事中郎,职参谋议,为在长史、司马下。 右部督 全称为帐下右部督。三国时将军开府者,其属官有帐下督一人,第七品。陆逊曾为孙权帐下右部督。 记室 东汉置,诸王、三公及大将军都设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 兵曹掾 东汉太尉属吏,主兵事,秩比三百石。魏沿之,于丞相府和大将军府各置兵曹掾 一人,三百石,第七品。 骠骑将军 汉武帝始置,以霍去病为之,秩位同大将军,金印紫绶,位同三公,三国均置。 门下督 将帅府属官。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府均置门下督一人,第七品。下属 有门下录事、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 大都督 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 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蜀置中都护,统内外军事。 都护 汉宣帝时,置两域都护,为加官。东汉光武帝时设都护将军。三国魏沿置。蜀有中都护、 行都护之号,职权如大都督,总领内外诸军事。吴设左右都护,尽护诸军。 镇军大将军 位在大将军之下,第二品,不常置。两汉均设有大将军之职,位比三公。大将军之 上加各种名号者,东汉三国逐渐增多,三国均设此官。 车骑将军 汉制,仅次于大将军、骠骑将军,金印紫绶,地位相当于上卿,或比三公。典京师兵 卫,掌宫卫。第二品。 卫将军 汉文帝始置,位亚三司,第二品。在将军中次于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 辅国大将军 后汉时期设立的高级将军位,位在“四镇”大将军之上。 镇军大将军 位在大将军之下,第二品,不常置。两汉均设有大将军之职,位比三公。大将军之 上加各种名号者,东汉三国逐渐增多,三国均设此官。 镇军将军 秩位次于镇军大将军,第三品。 征东将军 魏因汉置,秩二千石,第二品。资深者为大将军。 征北将军 魏因汉置,秩二千石,第二品。魏文帝时位次三公,吴蜀亦置。 征南将军 魏因汉置,秩二千石,第二品。资深者为大将军。 征西将军 东汉置,秩二千石,第二品。资深者为大将军。 镇东将军 第二品,位次四征将军,领兵如征东将军。资深者为大将军。 镇北将军 第二品,位次四征将军,领兵如征北将军。资深者为大将军。 镇南将军 第二品,位次四征将军,领兵如征南将军。资深者为大将军。 镇西将军 第二品,位次四征将军,领兵如征西将军。资深者为大将军。 左将军 汉有左将军,不常置,位如上卿,金印紫绶,掌京师兵卫及戍守边隘,讨伐四夷。平时 加诸吏,给事中等号,则得以宿卫皇帝,参与中朝朝议,决定国家大事,若领尚书事就 负责实际政务。魏时为第三品。 右将军 汉有此职,金印紫绶,地位如上卿,但不常置。加诸吏、给事中等号则得以宿卫皇帝、 参与中朝议、决定军国大事,再领尚书事则负责实际政务。魏时为第三品,有官属。 前将军 三国时常设的高级将军位。负责京师兵卫和边防屯警。位次于九卿,而高于其他临时设 置的杂号将军。三国时品级下降,为第三品。开府治事,属官有长史、司马、从事中郎等。 横江将军 三国时仅吴置。以鲁肃任之,镇守沿江辖地,用以横扫来犯之敌,故名。 护军将军 秦置护军都尉,汉因之,陈平曾任此职,尽护诸将。汉武帝时属大司马。建安12年改 护军为中护军。魏亦置护军,主武官选,隶领军。资重者为护军将军,资轻者为中护军。 安南将军 四安将军之一,魏时为第三品,掌征伐。 安东将军 四安将军之一,掌武事,第三品,魏吴有置,蜀无。 平南将军 魏置此官,第三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平西将军 魏时为第三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征虏将军 魏沿汉制,第三品。吴蜀亦置。 后将军 东汉杂号将军甚多,有以前、后、左、右名之者。魏时为第三品。 武卫将军 魏置,第四品。曹操置武卫中郎将。曹丕改为武卫将军,许褚任之,都督中军宿卫禁 兵。吴亦置,典宿卫。 奋武将军 汉末,曹操、吕布曾任是官。三国时魏吴有置,蜀未见。 奋威将军 西汉始置。三国均置,第四品。 建威将军 曹魏置,第四品。吴蜀亦置。 振威将军 东汉杂号将军之一,魏沿置,第四品。 军祭酒 即军师祭酒,陈寿撰《三国志》避晋景帝司马师讳,改为军祭酒。魏时为第五品。 昭德将军 魏置,第五品。 昭武将军 魏置,为第五品 建武将军 曹魏置,第五品。 扬武将军 东汉年间有此职,三国均置。 平戎将军 三国吴置,步骘任是职。 虎威将军 三国时杂号将军之一。魏吴有置。 辅国将军 汉献帝时伏完任此官。三国时均置此号。 安远将军 三国时杂号将军之一。 折冲将军 魏所设杂号将军之一,第五品。吴亦置,蜀无。 破虏将军 东汉杂号将军之一。魏时为第五品。李典、孙坚曾任。 讨逆将军 东汉杂号将军之一。曹魏沿置,第五品。 讨虏将军 东汉杂号将军之一。蜀置此官,吴因孙坚曾任此职,后不复置。 讨寇将军 魏置杂号将军之一,第五品。蜀亦置。 荡寇将军 东汉末始有此名。三国均置,秩为第五品。 牙门将军 魏文帝黄初年间始置,第五品,无定员。蜀吴亦置。 偏将军 将军中地位较低者,多由校尉或裨将升迁,无定员,第五品。三国均置。 平东将军 汉置,魏时为第六品。吕布曾任是官。 平北将军 建安十年始置,第六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奋威校尉 校尉为次于将军之武职。有各种名号,奋威校尉仅三国吴置。 奋武校尉 位在将军下。三国时校尉名号甚多,职责亦不同。奋武校尉仅吴置,鲁肃任之。 折冲校尉 汉末,曹操任奋武将军,任夏侯敦为折冲校尉,后不置,蜀无。 越骑校尉 汉武帝始置,掌越骑。东汉沿置,设越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掌宿卫兵。三国均 置。 督军校尉 三国吴置,校尉在将军和中郎将之下。 赞军校尉 位在将军下。三国时校尉名号甚多,职责亦不同。赞军校尉为吴置,鲁肃任之,助周 瑜参赞军务,故以赞军名之。 昭信校尉 三国时蜀置,为使臣奉命出使入冠其名号。 儒林校尉 校尉为次于将军的武官,其名号甚多。由于其职务掌的不同,名号亦异。儒林校尉为 蜀所特置。周裙任是职。 军议校尉 参议军事的官位。 先登校尉 三国时统兵校尉名目甚多,先登校尉唯吴置。 汉八校尉 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又有胡骑校尉, 掌池阳胡骑,不常置。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虎贲校尉掌轻车。中垒校尉,屯骑校尉。 西园八校尉 典军、上军、中军、下军、左军、右军、助军左、右校尉
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内设13个机关科室、3个直属机构、4个事业单位。下辖19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6.纳税服务科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7.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8.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9.人事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10.教育科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11.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2.国际税务管理科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13.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取出口退税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机关工、青、妇工作。离退休干部科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1.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3.直属税务分局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 1.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3.票证中心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旧址管理办公室负责旧址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中央苏区税收史料的收集、整理、陈列及展示;负责全国税务系统人员到瑞金革命旧址群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接待工作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引导、讲解工作。 (一)赣州市章贡区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二)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三)赣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四)南康市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五)信丰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六)大余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七)上犹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八)崇义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九)安远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十)龙南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十一)定南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十二)全南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十三)宁都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十四)于都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十五)兴国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十六)瑞金市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十七)会昌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十八)寻乌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十九)石城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不确定。
于公应该感谢曾老师,她的作为必将推动铁饭碗的巨大变革;于私,很反感曾老师,一是她的做派不像个规矩的人,二是虽然不能确定是不是因为她的作为让大量基层人失去赖以生存的奖金,但是她这种不切实际的提要求切实不对。
为自己的待遇去呐喊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这位曾老师确实过了,去年底的时候,全市都对老师补发了一笔钱,安远补了6000多。
事件缘由
江西安远县教师曾素清,为争取教师享受与当地公务员同等的工资薪酬待遇,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信访,请求落实教师法定工资待遇。
近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已作出信访复核意见书,并已送达给曾素清老师。曾素清老师认为该复核意见书,是不符合事实的,是不符合教师法第25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