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的增值税是如何发展的?征收范围是哪些?在《税法一》的内容中,增值税是征收范围最广、税目类别最多的税种,在《税法一》中,是非常重要的。这篇文章,小编带大家来学习一下增值税的发展和征收范围。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内容请点击:
《税法一》的增值税是如何发展的?
1979年试点;
1994年生产型增值税;
2009年不完全消费型增值税(购入的部分固定资产准予进项抵扣,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2013年8月消费型增值税(购入固定资产准予进项抵扣);
2016年4月20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2018年纳税人身份重新认定;
2019年税率降低,同时留抵退税,加计抵减;
2021年税收征管的优化,纳税申报表的简并征收。
《税法一》的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哪些?
1.销售货物13%9%。
2.销售劳务13%。
3.销售服务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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