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税收征管数字化的实践和愿景规划,概括起来讲,就是围绕构建智慧税务这一目标,着力推进“两化、三端、四融合”。 所谓“两化”,就是指构建智慧税务,有赖于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在数字化升级方面,我们以正在推进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为突破口,将各类业务标准化、数据化,让全量税费数据能够根据应用需要,多维度适时化地实现可归集、可比较、可连接、可聚合。在智能化改造方面,我们将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实现数字化升级后的税费征管信息,像串珍珠一样自动灵活组合,并通过其反映现状、揭示问题、预测未来,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防范化解征管风险,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我们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也是要不仅能及时发现已有的税收征管风险,还能提前揭示出税收征管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仅能及时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提出来的需求,还能精准分析和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潜在的需求。 所谓“三端”,就是指智慧税务建成后,将形成以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和决策人端为主体的智能应用平台体系。“金四”将基于全局视角建设云网融合、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成覆盖税收征管全部环节、全部流程、全部主体的一体化应用平台,全方位汇聚各类内外部标准化数据,从而实现税收工作的提质增效。 在纳税人端,通过打造“一户式”和“一人式”税务数字账户,实现每一户法人和每一个自然人税费信息的智能归集和智敏监控。比如,企业发生交易开具了发票,相应的发票信息同时进入交易双方的内部系统及“金四”系统,我们以此为基础将各种信息以纳税人缴费人为单位进行“一户式”实时归集和分析,既可感知风险并自动预警,还可深度把握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需求,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 在税务人端,通过打造“一局式”和“一员式”应用平台,实现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分局五级税务机关和60多万税务工作人员信息,可分别按每一个单位和每一名员工进行智能归集和智效管理,智能推送工作任务,从而大幅提升内部管理效能。 在决策人端,通过打造“一览式”应用平台,实现对征纳双方、内外部门数据,可按权限在不同层级税务机关管理者的应用系统中进行智能归集和展现,为管理指挥提供一览可知的信息,促进提升智慧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所谓“四融合”,就是指智慧税务建成后,将实现从“算量、算法、算力”到“技术功能、制度效能、组织机能”,从“税务、财务、业务”到“治税、治队、治理”的一体化深度融合。 一是实现算量、算法、算力的“三算”一体化深度融合。这是从数字化征管信息系统建设角度来考量的。智慧税务以规模大、类型多、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为算量,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力争创造先进的算法标准,持续加强算力建设,从而构建一个集超级算量、智能算法、强大算力为一体的“智慧人”,通过方方面面数据的捕获和充分流动,及时感知执法、服务、监管各个领域的业务需求并灵敏地自动作出反应。对此,我们已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进行了成功尝试,效果非常明显。 二是实现技术功能、制度效能、组织机能的“三能”一体化深度融合。这是从数字化征管内部运行方式角度来考量的。智慧税务通过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的驱动作用,不仅可以实现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等方面的融合升级和优化重构,而且能够推动税务组织体系的横向集约化、纵向扁平化,使税务部门的组织职能划分更加明确清晰、岗责设置更加科学精准、人员配置更加合理高效,从而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税收征管和服务工作的需要。比如,我们将着力构建“风险该发现没发现有人管、发现后没及时推送有人管、推送后没及时处置有人管、处置后没及时改进有人管”的闭环机制,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前后台、各环节、全链条、上下级有机咬合和智能防控。 三是实现税务、财务、业务的“三务”一体化深度融合。这是从数字化征管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角度来考量的。智慧税务将征纳双方的“接触点”由过去的“有税”后才关联、现在的“涉税”即关联,发展到下步“未税”时就关联,使税收规则、算法、数据直接融入纳税人经营业务中,伴随着每一次交易活动自动计算纳税金额,从而大幅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同时,还将促进企业财务部门和业务经营部门据此强化统筹管理、优化发展规划,使企业的财务和税务从事后反映经营结果的“后视镜”,变成事先服务经营决策的“望远镜”。 四是实现治税、治队、治理的“三治”一体化深度融合。这是从数字化征管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角度来考量的。智慧税务在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基础上,将内控监督规则、考核考评标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实现过程可控、结果可评、违纪可查、责任可追的自动化联动监控,大幅增强带队治税的税收治理效能。同时,还将通过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撬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通过深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和社会管理提供更多更及时的决策参考,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