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是税务师考试科目之一,由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和诉讼法律制度四部分内容构成。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该科目满分为140分,及格分为84分。法律依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委托各自所属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分别简称总局管理中心和省局管理中心)行使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职能,并监督、指导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
法律分析: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查内容包含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以及诉讼法律制度。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熟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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