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报考条件为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报考注意
1、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填写学生证学号。
2、持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编号。
3、报名人员可选择全科或分科报考,交费前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并填写考试费发票开票信息,最后完成网上交费。
4、补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至8月9日18:00。补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程序的,均可继续报名;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可增加、调换报考科目,或更改考试城市。补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报名或信息修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