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七宗罪”之一:纳税服务,不分春秋原创 2016-08-19刘绪义万事如易纳税服务是近些年,国家税务总局重点推出的大手笔、得意之作,不仅成立了纳税服务司,还出台了各种规范,版,版。一会儿春风行动,一会儿服务规范。应该说,这些举措对不对,都对,但又都不对。美国联邦税务局的使命是这样一个等式:税法遵从=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在我们这里,这个等式变成了:纳税遵从=纳税服务。为了突出对纳税服务的重视,强行将税收执法悄悄抹去,还规定,多长时间内不能去检查企业。完全不顾税务机关本质上是一个执法机关,而不是一个服务机关。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警察黍蜀只服务百姓,而不去抓坏人的。特别是宣传力度颇大的“春风行动”,更是让人觉得做足了秀。不分场合搞什么春风行动,却不知,税务机关依法打击偷税漏税,就是为那些守法的纳税人服务,保障他们的权利,保护竞争的公平。连没有多少文化的雷锋都知道,对敌人要秋风扫落叶一样。但在税务机关却是如此,在纳税服务大厅,纳税人来了,首问负责;纳税人有意见了,干部之错。更为荒唐的是,还要求每一个纳税服务大厅,要配备急救药箱。这真是闻所未闻,且不说税务干部不懂医药,纳税人有了毛病,谁敢轻易让他吃药?万一吃错药了呢,谁负得起这个责任?这不是典型的做秀又是什么。还有就是税务总局特别重视的税务咨询、纳税人学校。大家去看看法院,如果你要打官司,找到法院,说我不懂法,你教我?或者说,我要打官司,怎么办?请问法官会理你吗?你不会去找律师?请律师帮你打呀。而在税务机关,不管什么人都可以来到纳税大厅办税,不管他懂不懂税,有没有准备好办税的资料,税务干部都得为他服务,为他普及税法知识,教他们填写各种表格……什么是纳税人?人们都说,纳税人是这个国家的主人,税务机关为主人服务,如果这个主人自身都没有具备主人的条件,仆人无论如何服务,都是不讨好的。其实,有一种纳税人(如国企)其实只不过全民为他交税的,有一种纳税人(如马云)是利用了公共资源赚钱的,你赚了钱,再掏钱请一个会计,或者请一个中介,帮你去处理税务事宜,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为什么要将你应担的责任推给税务机关?这要浪费多少公共资源?增加税务机关多大的工作量?虽然讲,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要增强,这没错。真正的纳税服务其实是一个理念,而不是某项具体工作。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要融入服务的理念,执法也是一种服务;管理更是一种服务。脱离了执法和管理的服务,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有税务干部叹息,过去税收执法有风险,现在连纳税服务都有风险。税务机关完全没有必要承担起本该由纳税人来承担的义务和风险。税收工作既要为纳税人减负,更要为税务机关减负。为纳税人减负,就是提供更为便捷的办税条件,这完全可以借助科技,比如网络;但最大的减负是减税负;为税务干部减负,就是要减轻他们的工作压力,执法风险。这既是出于关爱干部的必要,也是释放公共资源的需要。让税务机关花大量的精力在为纳税人扫盲上,或者为他们不关心税法承担起补课的任务上,势必挤压了其他纳税人的办税时间。特别是人手不足的地方,其他纳税人所需要的个性化服务就会出现短缺。假如我当税务总局局长,那么,我们80万税务干部完全不必要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着,而会相当轻松。把税务干部从大师烦琐的、不必要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努力去提高自身的素养,大力开展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工作绩效会极大的提升。同时降低了税收工作的资源浪费,就是降低了纳税成本。所以,为什么不大力发展税务中介?像律师事务所那样,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的作用,由专业人士来帮纳税人办税,既可避免他们因为不懂税法而违法以至于可能要承担的法律风险,还可以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因为有了专业中介来办税,既可以避免税务机关乱作为,减轻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和执法风险,又可以节省税务机关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同时,中介组织又得以发展,这是一举三得的好事,为什么不做?小结:纳税服务绝不是一项具体化的工作,而是必须融入税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当务之急,我们应当大力强化税收执法,培养纳税人的守法意识、纳税意识,维护税法的尊严,树立起税法的权威,提高税务干部的法律地位,只有当全体纳税人有了对税法的尊重,才能真正落实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职能,也就是保障每一个纳税人都能公平地适用税法。税务总局“七宗罪”之二:绩效考核纸上谈兵说到绩效考核,不仅基层税务干部个个切齿,就连省级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总局机关许多司局内的领导干部也在心中腹诽。大家都明知道,绩效考核只是赵括的纸上谈兵游戏,可谁都不敢说出来。为什么,因为这是高层喜欢的政绩。6绩效考核到底要考什么?无非是考税务机关的行政效率,说到底是考人。因为人是绩效的主体。那么,为什么要进行绩效考核,原因的关键在于人出了问题。其实,试想一下,一个税务机关,100或200号人,哪些人在干事,哪些人不干事;哪些人干得事多,哪些人干得事少;哪些人干事出色,哪些人干事不行,我们的领导干部难道看不见吗?同事之间难道不知道吗?非也,大家都知道,你知我知大家都了然于胸。这还需要考核吗?那么,那些不干事的,或者干事不称职的人,我们有没有法律和制度管呢?明显是有制度、有法律在的。可是,哪一条制度,哪一款法律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呢?为什么法制不起作用呢?还不是因为有关职能部门不敢管,有关领导干部不能管?结果导致人浮于事,制度空转,大家都一团和气。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因此,绩效当然会出现问题。于是就想当然地来一个绩效管理,以为考核了绩效,人就活了。现实呢?原本好端端的制度规矩都管不住的人和事,绩效管理下,还是管不住啊。我绩效考个倒数第一,又能怎样呢?考个第一,又有什么好处呢?这是叠床架屋而已。却丝毫不去考虑为什么要实行绩效考核。他们不去探寻问题的根源,却在乱开药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法规都管不住的问题,仅靠部门内部的通知还能治疗这弊端吗?况且,这明显不只是税务系统独有的问题,这是一个全局性的、体制性的问题。既然搞起来,为了证明绩效管理的成功,于是设计一些好看的指标、数字,加减分项目,来证明这一切。可大家看看,为了让指标数字好看,大家拼命在文案上做文章,各单位的绩效办都在做纸上加法,你敢随便扣分试试?有些工作,明明做了,并且做得好,如果文案没做,或者没做漂亮,竟然是要扣分的。多少人在为这纸上工夫加班加点,伤透脑筋。原本可以从事实际工作的人,都毁在这绩效办。一个县市区局增加一个绩效办,以1个专职算,全国又有几千人在忙这些事;不光如此,一个科室要有一个人关注应付绩效考核,算下来更是一个天文数字。【据百度,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2862个县(市、区)。乘以个2(国、地税平行,除上海、西藏外)】绩效考核最大的罪,就是进一步助长了各级税务机关的形式主义。不管绩效考核有多大的科学性,我们单看几个方面就能发现问题:1.看似很公平,实则极不公平。我到一个县税务局去调研,一位领导反映,他们局各项工作在全市都很出色,上级领导肯定,同行好评,但绩效考核次次倒数第一。原因很简单,就一项指标就拖了后腿,因为他们这个县属贫困县,根本没有出口退税这项业务。那么在绩效考核中就要扣分。本来大家的绩效考核分就样差不大,这一扣,就成了倒数第一。你说,这公平吗?同样的情况,相信很普遍。比如说绩效考核排全国第一的北京国税,与绩效考核排靠后的西部地区,有相比性吗?在北京,干部的素质、经济的环境、纳税人的素质等都要胜于西部地区,你收一个亿的税可能比人家收一千万的税还要轻松。你能说西部地区的税务干部没有努力吗?他们的绩效就差吗?众所周知,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地区差异较大,将全国30来个省市区税务机关比作兄弟,我们税务是一个大家庭,兄弟间也不可能一样有才有能,一双手,十指尚且有长有短,你不能强行将十指拉成一样长,正是这长长短短的十指,各有其妙,才能配合默契,发挥各自的作用。你能说拇指的绩效最高,小指的绩效最低吗?2.看似正能量,其实有腐败。比如谈到绩效考核的加分项目。刚开始有规定,只要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求是》、《紫光阁》以及各省级党报上发表税务报道的单位都可以相应地加分,分值也各有差别。这对于宣传扩大税务形象当然有好处,很有必要。可是你看看这些媒体,《求是》是党中央的机关刊物,一般情况只有省部级以上的干部才有可能在上面发表文章,一个省级税务机关都不大可能在上面发文章,更何况一个基层税务机关?《人民日报》等数家媒体,报道的也大都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新闻,要上这些媒体版面何其难也。因此,除了有一些特殊本事的税务机关能够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等媒体上发表新闻外,大都是只能在各省级党报上发表报道。笔者注意到,有一个单位,同一天在某省日报上三个版面上发表三篇新闻报道;有一天,某省日报同一个要闻版上出现三篇反映三个税务机关的新闻报道。请问,这正常吗?以至于有宣传部门都感到奇怪,税务机关这是怎么啦?省报都快成了税务报了。正是鉴于此,后来,取消了各省级党报的报道加分项目,这样一来,大家又发现了一个新的阵地,那就是《紫光阁》。我问过不少人,大家听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刊物,这家隶属于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刊物,是一家工作探讨交流性质的刊物,读者面也主要是在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很少能见到这刊物。于是戏剧性的事情又发生,有一期刊物上,竟然发表了三篇税务机关领导的文章。此前此后,都常常有税务机关的文章发表。我曾经戏说,《紫光阁》大概也要变更主办单位了,变成税务机关的刊物。这就是绩效导向的结果。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有哪一个税务机关在《紫光阁》、人民日报、新闻联播等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没有给记者或编辑或媒体一笔数额不小的费用?有哪一篇报道是货真价实的、是媒体记者主动报道的?水平低的,就是通过人脉找到某家媒体记者,请他发表一篇报道;做得水平高的,经过精心策划,选准时间,打组合拳,同时邀请数家媒体来本单位采访,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表一批宣传报道。在这里,我就不点名了。更有甚者,有些宣传报道,看起来是一篇很好的经验材料,而仔细探究,就会发现,原来这只不过是他们的一个想法、计划,都没有来得及实施,经过单位笔杆子的妙笔生花,就成了成绩。这不是中央反复禁止的有偿新闻吗?这不就是变相腐败吗?这笔帐经得起查吗?3.看似很规范,实则是文牍主义。绩效考核的优点是规范,所有的考核指标都必须有纸面的依据,才能计入考核分数。打破了过去光靠你口头汇报的惯例。但同时也滋生了文牍主义的弊端。为了做好这些文牍,除了得有专人负责之外,还得积极想办法,将文牍弄得很漂亮,好看。有时,费了洪荒之力取得了一个好的经验,基层税务机关不敢白白浪费,还得精心整理成经验材料,层层上报,最好能报到总局的案头,说不定领导一批示,还能加分。多年来,上级主要领导的表扬性批示,一向被下级所看重,但能够加分,这恐怕也是一大发明。即便不批示,不加分,也没有损失啊。于是,大家各显神通,以材料能够上报到高层为荣,挖空心思要得到领导的批示。我们不敢想像,高层领导的案头,不知堆有多高的经验?没办法,这都是被逼的!正当的绩效考评,各兄弟单位都在努力,你能得90分,人家也能得90分,怎么超过人家,排到人家前面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分啊。其次,绩效考核的规范性还体现在每天或者每一个固定时期都得进行绩效讲评会、发通报。有一个省局,光是一个绩效简报,最多的一天发了40多个简报,这恐怕与中央三令五申反对的文山会海风是相违背的,明显地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过去到税务机关去,开口会问:你们今年的任务能否完成吗?如今到税务机关去,开口便问:你们今年的绩效排名排到了第几?为了排名靠前,大家都拼了。为了绩效好看,大家都围绕着它做纸面文章。整个绩效考核变成了纸上谈兵的游戏。关注实际工作的人少了,关注考核数字的人多了。形式主义比“八项规定”之前更加严重和普遍。我不反对绩效,一个行政机关当然要讲绩效,我反对的是这种崇尚形式主义的绩效考核。管理的目的是简单化。只有简化,才可能提升绩效。而当你打开税务机关厚厚2册的绩效考核手册就会发现,这是简化管理吗?这简直就是折腾人。早在2010年,我在一本《税收危机》书里就直陈,绩效考核是一种数字化迷信。现在还有一种数字化迷信正在悄悄进行,那就是数字人事。企图将人的能力数字化,这是可能办得到的吗?不得不承认,人的潜能是巨大的,当年国共之间,无论是从武器、军队、后勤等各方面来讲,共产党的军队最开始都不如国民党的军队,为什么国民党却屡吃败仗?因为人的精神面貌不一样,人家共产党军队有信仰,因此即便是那些刚刚入伍的新兵,打起仗来也不逊色于国民党军队,这是由于解放了人的思想,激发了人的活力,人的潜能自然就激发出来了,战争绩效显而易见。我们的税务干部绝大多数还是很拼的,在没有开展绩效考核之前,税收收入的连年递增本身就证明这一切。在当前干部上升空间有限、个人收入不升反降、执法风险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环境下,80万税务干部都在凭着一颗良心在做事,真正不做事的人毕竟是少数。可是,顶层设计者既不深入调查研究,也不征求基层意见,只知坐在高楼大厦里拍脑袋,而且闭目塞听,堵塞一切提意见的渠道,只能唱赞歌,不能听意见,对于舆情采取一概封杀的手段,对于上访采取一概回避的办法。心目中只有绩效,没有税务干部;只有上层,没有基层。我们80万税务干部绝大多数政治上是有觉悟的,君不见,多少省市区的税务干部在白加黑、五加二的干?你说五一前,营改增要到位,基层没有拖一天;你说八月初金三要上线,基层没有迟一分钟。大家够拼的啦,拼到“干不动了”,也没有想过找组织诉苦,而是选择自行了断。这样的税务干部难道不好么?可这毕竟是80万有血有肉的人哪,就算是东京80万禁军,作为教头的林冲,也不会让大家没日没夜的操练吧?旧社会万恶的周扒皮,要想延长手下雇工的工作时间,他自已还会去装半夜鸡叫,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要干部忘记法定的休息时间,而且还借口公务员不适用《劳动法》,公然不给予任何报酬。要解决出工不出力,人浮于事,绩效不高等弊端,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干部活力不足的问题。而活力不足的根源在于体制内的弊端、文化上的迷茫。只有畅通干部上升空间,满足干部发展与个人成长需求,减轻他们的工作压力和执法风险,提高干部的收入水平,调整干部的价值导向,才能从根本上破解这一迷局。热衷于绩效考核的领导们,可以醒一醒了,不妨亲身深入基层听听他们的声音;如果认为我所说的没有道理,那也不妨来一次民意测验,看看有多少干部支持或反对。持续关注:《七宗罪之三:用人机制,变幻莫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