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规定,广告费和宣传费的扣除率为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第四十四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广告和商业宣传费用不得占全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五,允许超过部分。扣除税后年度。
拓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解读(九)
《企业所得税法》第第六条第(1)款的第十四条是指销售货物的收入,是指企业销售货物、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价值、易消费品和其他存货所获得的收入。
“解释”的定义是指总收入中“总销售收入”的具体内容。
本文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第六条(1)中“销售收入”的细化。企业所得税法只是作为收入形式的一种收入形式,但没有具体说明“商品销售收入”的含义,也没有列举任何类型的“货物”。因此,有必要回答本条例中的这些问题。
实施《内部资本条例》的第七条规定,“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从事主要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取得的收入,包括货物(产品)的收入、劳务收入。营业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经营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本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并分别规定了商品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经营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
参考资料:来自人民网《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