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考试题(含答案)
考试题一:
1. 因债务人无偿向第三人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A.向债务人表示撤销其行为
B.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D.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
[答案]C
[解析]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享有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因此,选项C正确。
2. 债的移转在法律上主要包括()情形。
A.债权让与
B.债务承担
C.债的免除
D.债的清偿
E.债的概括承受
[答案]
[解析]债的移转在法律上主要有三种情形:让与、承担和概括承受,因此,选项正确。
3. 某地一慈善机构组织一台救灾扶贫公益捐助晚会,当地电视台现场直播。某企业在晚会上当场举牌捐赠人民币100万元。慈善机构与该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行为。
A.单方法律
B.单务合同
C.实践性合同
D.诺成性合同
E.有偿性合同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单务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
4.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意思表示。
A.订立合同
B.要求他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
C.同意要约
D.招标
[答案]A
[解析]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撤销。
5. 甲公司经营钢材,乙公司某日向甲订购100吨钢材,甲拿出新印制的甲公司购销合同50份中的2份,填写有关内容后让乙方盖章,乙方仅对合同第三款作了部分修改。履行中,本合同发生纠纷,原因是第三款与第五款冲突,而且双方对合同第七款的理解不一致;甲方认为合同最后一款规定:“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故应当按照甲方的解释来理解合同。于是,形成诉讼。()的提法是正确的。
A.本合同不适用合同法格式条款的规定,因为本合同是第一次使用
B.本合同纠纷适用合同法格式条款规定,因为合同文本是为重复使用准备的
C.“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D.应当按照第五款的规定执行合同
E.对第三款的修改应当视为乙方对整个合同的修改
[答案]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免责无效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据此,本题中,甲提供了格式条款合同,对第七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甲方的解释;解释权归甲方,条款无效。
6. 对于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
A.对方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公证机关
D.仲裁机关
E.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答案]
[解析]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7. 根据《合同法》理论,()属于双务、实践性合同。
A.仓储合同
B.保管合同
C.租赁合同
D.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1. 因债务人无偿向第三人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A.向债务人表示撤销其行为
B.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D.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
[答案]C
[解析]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享有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因此,选项C正确。
2. 债的移转在法律上主要包括()情形。
A.债权让与
B.债务承担
C.债的免除
D.债的清偿
E.债的概括承受
[答案]
[解析]债的移转在法律上主要有三种情形:让与、承担和概括承受,因此,选项正确。
3. 某地一慈善机构组织一台救灾扶贫公益捐助晚会,当地电视台现场直播。某企业在晚会上当场举牌捐赠人民币100万元。慈善机构与该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行为。
A.单方法律
B.单务合同
C.实践性合同
D.诺成性合同
E.有偿性合同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单务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
4.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意思表示。
A.订立合同
B.要求他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
C.同意要约
D.招标
[答案]A
[解析]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撤销。
5. 甲公司经营钢材,乙公司某日向甲订购100吨钢材,甲拿出新印制的甲公司购销合同50份中的2份,填写有关内容后让乙方盖章,乙方仅对合同第三款作了部分修改。履行中,本合同发生纠纷,原因是第三款与第五款冲突,而且双方对合同第七款的理解不一致;甲方认为合同最后一款规定:“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故应当按照甲方的解释来理解合同。于是,形成诉讼。()的提法是正确的。
A.本合同不适用合同法格式条款的规定,因为本合同是第一次使用
B.本合同纠纷适用合同法格式条款规定,因为合同文本是为重复使用准备的
C.“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D.应当按照第五款的规定执行合同
E.对第三款的修改应当视为乙方对整个合同的修改
[答案]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免责无效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据此,本题中,甲提供了格式条款合同,对第七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甲方的解释;解释权归甲方,条款无效。
6. 对于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
A.对方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公证机关
D.仲裁机关
E.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答案]
[解析]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7. 根据《合同法》理论,()属于双务、实践性合同。
A.仓储合同
B.保管合同
C.租赁合同
D.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考试题二:
1、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房屋,租期5年,租金按季付。租期届满,甲公司继续缴纳一季度的租金,乙公司接受该租金。3个月后,乙公司因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公司通知甲公司立即搬出,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租赁关系消灭
B.乙公司接受租金,视为租赁合同续订1年
C.在同等条件下,甲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
D.甲公司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乙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本题中AB选项均错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享有的是优先购买权,而非优先承租权。因此,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选项D正确。
【该题针对“租赁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2、关于承揽合同的正确表述为()。
A.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B.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可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
【该题针对“承揽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3、根据我国《合同法》,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A.该第三人
B.债权人
C.该第三人或债务人
D.该第三人和债权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相对性与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该题针对“合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后,无需赔偿损失
B.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非违约方可以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履行债务
C.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但违约方及时通知的除外
D.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选项B错误。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这里没有除外条款,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合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5、债的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信用担保方式的是()。
A.定金
B.抵押
C.保证
D.留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债权人并不要求保证人提供财产作为担保,债权人之所以接受保证,是基于对保证人的代偿能力的信任。
【该题针对“债的担保”知识点进行考核】
6、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移转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该债权发生移转,李某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B.如果该债权发生移转,李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该债权的移转必须得到李某的同意,李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该债权发生移转并由王某通知了李某后,李某即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该题针对“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7、甲向乙借款1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做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期间为()。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期间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该题针对“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8、甲向乙借款3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20万元的房屋设定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丙乙未办理抵押登记。甲将一张汇票质押给乙,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没有办理出质登记,则()。
A.抵押合同无效,质权有效
B.抵押权和质权均有效
C.抵押权无效,质权有效
D.抵押合同和抵押权均有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质权。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9、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
A.各自承担责任
B.按比例承担责任
C.承担连带责任
D.按其过错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同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在法理上被称为“共同危险行为”。
【该题针对“共同侵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0、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说法错误的是()。
A.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分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C.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根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该题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写明将来合同生效的条件)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就赠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 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
2.数量:
3. 边界:
三、赠与用途: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武汉市 区 街路 号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武汉市 区 街路 号
甲方与乙方系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关系,为帮助乙方在武汉市区购房,甲方拟赠与乙方一定金额的货币,乙方需对甲方克尽孝道与瞻养义务,为此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无偿赠与乙方人民币 万元,该笔赠与款项仅限于乙方购买武汉市区的住房,乙方不得挪着他用,更不得用于个人挥霍消费。
二、乙方接受该笔赠与款项后,应以如既往地对甲方克尽孝道,并履行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应尽的瞻养义务与责任。
三、在甲方有生之年,乙方任何时候不再对甲方履行上述义务时,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将甲方赠与的款项如数奉还。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名(并公证)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xx年月日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____ ,自愿赠与乙方____________ ,并就具体赠与事宜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赠与标的物
甲方欲赠与乙方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与生效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履约期限
甲方应于乙方成就第二条约定的条件之______日起内向乙方交付第一条所陈述之____________ 。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若甲方于乙方成就第二条所陈述条件之前死亡,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五条乙方不得为了获取甲方所赠__________________而采用不正当手段促成条件成就,否则视为条件未成就,甲方不负赠与义务。
第六条若乙方有前述不正当行为,甲方将撤销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____________ 给乙方,则乙方可限期甲方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交付相当于__________________价值的货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
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
_________(写明将来合同生效的条件)(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予撤销条件
法律规定赠予是可以撤销的,不过要在赠予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才拥有撤销的权利,而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才能行使撤销权: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的权利的,赠予人出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予。
第二,有些赠予是基于抚养义务之上的,如果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予人的抚养义务,不论这种义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赠予人的都可以以此撤销赠予。当然,如果受赠人是出于一些无法避免的因素而无力承担起对赠予人的抚养义务,则不构成撤销事由。
第三,有些赠予合同是附条件的,如果受赠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则赠予人也有权撤销对受赠人的赠予。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补充,赠予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也是有理由基于以上的几种情况撤销赠予的,但是要在一定的期限内,一般赠予人撤销赠予的期限是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一年内,而他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则要在6个月之内就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就归于消灭。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
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就赠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赠与的不动产情况
坐落于市街小区单元号
房屋面积:平方米
产权证号:
房屋结构:
物业状况:
第二条 甲方会同乙方于年月日进行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 乙方受赠不动产后,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1)无法履行前述责任时。
(2)对甲方及其亲属犯下重大罪行。
(3)其他依法可撤销的事由。
第五条 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契约时,不得将受赠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以下无正文,为附条件的不动产赠与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双方为父女关系,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赠与标的物
20××年甲方购买住宅楼一栋现赠与乙方。该住宅楼位于 ,面积为 。
二、赠与生效的条件
1、该住宅楼仅赠与乙方个人,不与乙方丈夫及孩子发生任何关系。赠与行为在住宅楼房权证所有权人仅为乙方一人情况下生效。
2、丙方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在任何情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乙丙双方离婚、乙方死亡等情形。赠与行为在丙方书写签署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附协议后)后生效。
三、赠与的撤销
1、所赠房屋房权证上出现乙方以外的人,赠与合同撤销。
2、乙方对甲方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合同撤销。
3、丙方违反其所书写签署的《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内容,赠与合同撤销。
四、赠与的收回
乙方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赠与标的物由甲方全部收回。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自愿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书
声明人: ,男, 出生,现住 。
本人自愿无条件放弃该房屋(位于 )在任何情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房屋继承权。且在本人妻子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该赠与房屋产权全部份额归本人岳父所有。
本人清楚自愿无条件放弃上述产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 明 人:
身份证号: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