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业务编制长江公司2018年8月份有关会计分录如下:(1)购入免税农产品一批,作为原材料入库,收购价130 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增值税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借:原材料 113100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000*13%=16900贷:银行存款 130000(2)自建房屋领用原材料- -批, 实际成本50 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进项税额8 000元已经抵扣。借:在建工程 58000贷:原材料 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00(3)销售甲产品100件,不含税的价款为5312500元,增值税税率为16%,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0 000元,共计6 162 50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该批产品成本为4000000元。借:银行存款 6162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3125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0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4000000(4) 8月10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丙产品200件,不含税的价款为10 625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6%,合同约定于9月10日和10月10日分别收取价款5312 500元;增值税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点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待转销项税额1 700000元。借:应收账款 12325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625000贷:应交税费-- 待转销项税额1700000(5)补交7月末未交增值税300 000元,并预交当月增值税3500000元。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0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500000贷:银行存款 3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