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赫德(Robert·Hart,1835年2月20日-1911年9月20日)出生于英国北爱尔兰亚马郡的波泰荡。
1853年赫德毕业于贝尔法斯特的英国女王高等学校。1854年,19岁的赫德来华,现在香港接受见习翻译培训,并至宁波任英国驻宁波领事馆翻译。1858年3月,赫德奉命来到广州,在英国驻广州领事馆内任二等副翻译,并在广州、香港等地领事馆、海关相继任职。
1859年,赫德辞去广州领事馆的工作,任粤海关副税务司,1861年起任代总税务司,1863年9月任上海海关税务司,同年11月升为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职务(时年28岁),开启了直接控制中国海关48年(1863—1911年)的历史。
可以说,近代中国海关的制度基础大多是赫德执政时代出台或干脆是赫德一手制订的,甚至其离职后基本没有大的变化。一套西方的行政制度把5万余人的海关管理得井井有条,使这个机构维持廉洁高效运转,让海关成为贪腐盛行的清政府中唯一一抹亮色。
近代中国海关是根据清政府与列强的系统不平等条约中关于关税和海关等问题的有关规定而设立,以征收关税、监管外贸为核心,兼办地方邮政,也曾包揽过海务、检疫、港务、气象、航标、引水、内外债、商标,甚至代办世博会、负责对外赔款的担保与偿付及清政府委派的外交事务等。
比如,1862年,中国第一个新式学校--京师同文馆成立,经费来自海关税收,负责人也由海关总税务司推荐。1879年,赫德协助清帝国购买8艘军舰。这成为中国北洋海军的起源。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各项条约,其赔款多由海关关税抵押担保,赫德也直接参与中国举借外债的活动。
应该说,中国近代海关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个领域都有活动。史学界也已多次提出近代中国海关史亦可看作是整个中国近代史的缩影,是研究近代史各方面的资料宝库。
赫德担任总税务司后,海关内部创造性地制定了一些列规章制度。包括各类关税征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制度、审计制度等。比较有代表性的是,1869年赫德主持制定的《大清国海关管理章程》。该章程主要涉及海关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人事培训、福利待遇、思想文化等方面,比较科学地解决了海关人员遴选、升迁、学习汉语、关员申诉、创制精神、经费使用和管理、尊重各关主管人、海关案件就地解决和薪给问题。
例如,关税征管就详细的分为申报制度、验估制度、税则归类、估价制度等,进出口货物按章征税,施行关税法定制度,税务管理相关章程较为完备。
财务制度健全严密,按类别和用途严格区分公私开支,采用复式记账法从而淘汰了传统旧式清册。
统计制度首开贸易统计先河,分为季报、年报以及专项贸易报告等,贸易报告成为当时唯一可信的贸易统计数据。
审计制度堪称严密,有独立的稽查账目税务司,不仅检查内班,还巡视港口,并组织调查、听取申诉等。
人事管理上对岗位晋升、薪酬福利、考核奖惩、培训调动、退休抚恤等均有详细的规定。所有关员必须从基层做起,按年资通过遴选考试后按序晋升,一般不允许越级或破格提拔,不具备读写计算能力或汉语语言不合格的将不被考虑。推行考试录用制度,在全球范围招录人才,无论何人介绍进海关,凡进必考且择优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录用后如无重大错漏,职位有保障。
此外,海关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福利制度,给关员发放大量津补贴,包括加班费、住房补贴、教育津贴、生育补助等,甚至调动、病事假、培训、子女学费都有补助补贴。此外,还有职业年金制度,即职员只要干满一定年限,就能得到一笔相当于年薪的酬劳金。赫德给海关高级职员开出的薪酬非常高,最多的能拿到9000两的年薪,是其他国家同等职位的两倍。
1908年,74岁的赫德回国。1911年9月20日,赫德病逝于英国南部白金汉郡的马洛。直到他死,他仍是中国海关的总税务司。值得一提的是,清政府也给了赫德很高的职位和荣誉。1864年赫德加按察使衔,成为清朝的正三品大员。1869年晋升布政使,官阶从二品。1889年,升为正一品。病逝后,清朝追授他为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