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字宽,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字宽,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1、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 圆边宽为,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 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内边为细边,边宽为.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中央一 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 圆边宽为,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
自左而右环行,或者 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圆边宽为, 上弧为单位名称, 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 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扩展资料:
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明确发票专用章的式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专用章